龙源期刊网 http://www.qikan.com.cn
德国企业培训师的资质定位对高职院校兼职教师队伍建设的启示
作者:黄素容
来源:《文教资料》2015年第01期
摘 ; ;要: 占据德国职教师资队伍半壁江山的企业培训师,在德国职业教育领域的重要作用及其取得的显著教学成效,越来越为世界职业教育界所认识和接受。文章借鉴业已完善的德国企业培训师在资质定位及法律规范方面的成功做法,从政府、行企业、学校三个视角对我国高职院校兼职教师队伍建设提出建议。
关键词: 兼职教师队伍建设 ; ;企业培训师 ; ;资质定位
德国,素以职业教育立国的先进国家,“双元制”职业教育模式为其经济的发展提供了重要支撑。而德国“双元制”职业教育的特性决定了师资结构的双元性,“在德国,从事职业教育教学工作的主要有两种,即职业学校的教师和在职业学校之外的教育培训机构(主要是企业)的企业培训师”[2],“在整个德国职业教育体系中从事企业培训或从事与职业培训相类似工作的培训师占整个职教师资的2/3”[3]。由此看来,企业培训师已成为德国职教师资队伍的半壁江山。而德国企业培训师在该国职业教育领域的重要作用及其取得的显著教学成效,正越来越为世界职业教育界所认识和接受。鉴于此,笔者借鉴业已完善的德国企业培训师在资质定位及法律规范方面的成功做法,为我国高职院校兼职教师队伍建设提出建议。 一、德国企业培训师的师资要求和能力结构
德国“双元制”在职业教育的特性决定了德国职教师资结构的双元性。在德国,从事职业教育教学工作的师资主要有两种,即职业学校的教师和在职业学校之外的教育培训机构(主要是企业)的企业培训师。由于企业培训工作在双元制职业教育框架下占有相当大的比重,相应的企业培训师在整个德国职教师资队伍中也就处于举足轻重的地位。
德国企业培训师历经多年的发展演变,在法律规范、从业领域、社会地位及自身发展等方面都有其鲜明的特点。在德国,政府与企业合作,形成开放统一的培训师体系;与企业培训师相关的法律法规体系也已形成,并以法律的形式明确作为企业培训师应具备的各种个人及专业能力;企业培训师在德国是一个社会地位和工资收入较高而且相对稳定的职业;政府特别重视企业培训师的进修深造,将规范、系统的激励措施、具体的操作办法和进修内容写入《职业教育法》和《教师培训法》,并用法律形式规定促进进修和深造有关的财政支持。
德国企业培训师“进门难,要求严”,主要体现在资格评定上。获得企业培训师资格的一个重要前提条件是“要在与大学或高等职业院校学习专业相同或在相关行业的企业至少工作三年,以了解现代企业的组织管理机构、生产经营方式和相应的实际操作技能。在经过四五年严
百度搜索“yundocx”或“云文档网”即可找到本站免费阅读全部范文。收藏本站方便下次阅读,云文档网,提供经典综合文库德国企业培训师的资质定位对高职院校兼职教师队伍建设的启示在线全文阅读。
最新更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