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1届优秀毕业生评选工作的通知
各系:
为激励广大学生努力学习,全面提高自身素质和创新能力,培养德、智、体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经研究,决定在我院已通过2011届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资格审核的学生中,开展优秀毕业生评选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校级、市级、省级优秀毕业生评选条件
1.认真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坚持科学发展观,思想进步,具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
2.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各项规章制度,品德优良,行为规范。 3..综合素质高,热爱所学专业,勤奋学习,成绩优异。
4.积极参加社会实践活动,具有较强的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和创新能力。
5.积极参加文体活动和其他公益活动,达到《学生体质健康标准》良好等级以上,身体健康。
6.被评为校级及其以上三好学生或者优秀学生干部(含优秀团员、团干)至少一次。
7.学习期间,没有补考科目,没有受纪律处分。
8.省级除上述条件要求之外,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被评为省级三好学生、优秀党员、优秀团员或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党员干部、优秀团员干部;
(2)两次(含两次)以上被评为校级三好学生、优秀党员、优秀团员或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党员干部、优秀团员干部;
(3)在某一方面表现突出,成绩显著,曾获得部、省级以上奖励。
二、推荐名额:
校级优秀毕业生名额按2011届全日制普通毕业学生总数的7%评选,市级优秀毕业生本、专科生按3%评选,省级优秀毕业生名额按2%评选。评选名额见附件1。
三、评选办法:
优秀毕业生的评选采取班级提名,系(部)考察,学院审定的办法进行。 1.班级提名。在班级全体学生充分酝酿的基础上,由班级提出推荐对象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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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系(部)考察。各系对班级提名对象逐一进行全面考察,并广泛征求本系其他班级和任课教师的意见后,在系里张榜公示,然后向学校报告被提名对象的考察情况,并提出是否作为学校推荐对象的建议。
3.学校审定。学校全面审核各系(部)提交的推荐对象,张榜公布预选名单,接受全校师生评议监督,公示期为一周,公示期过后依据评选条件,审批校级优秀毕业生,确定市级、省级优秀毕业生推荐对象。
四、奖励:
对被评选的优秀毕业生,省、市、校将分别授于“2011届优秀毕业生”称号,颁发荣誉证书,优秀毕业生在择业时学校就业指导中心给予优先推荐。
五、评选要求:
1.各系要大力宣传优秀毕业生的先进事迹,围绕评选工作广泛开展思想政治教育工作。
2.各系要加强领导,认真组织实施,整个推选工作在系党总支和行政的领导下进行,具体工作由系学工办和毕业生就业办承担。
3.坚持评选条件,宁缺勿滥,保证质量;做到评选政策公开,评选程序公开,评选结果公开,确保评选工作顺利进行。
4.评选工作在2011年4月15日前完成。请各系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评选并将相关附件的纸质文档及其电子文档以系为单位报招生就业处(QQ邮箱),纸质文档请加盖公章。
5.优秀毕业生推荐审批表由推荐对象本人填写,优秀毕业生名册由各系统一造表登记,相关附件表格在怀化学院毕业生就业信息网处网站上下载。
怀化学院招生就业处
2011年3月28日 附件:1.怀化学院2011届优秀毕业生评选指标;
2.怀化市普通大中专学校2011届优秀毕业生登记表; 3.怀化市普通大中专学校2011届优秀毕业生名册; 4.怀化学院2011届优秀毕业生登记表; 5.怀化学院2011届优秀毕业生登记名册。
6.湖南省普通高等学校2011届优秀毕业生推荐表 7.湖南省普通高等学校2011届优秀毕业生推荐名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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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
怀化学院2011届优秀毕业生评选指标
系部 物信系 化工系 生命科学系 音乐系 体育系 美术系 艺术设计系 政法系 经济学系 工商管理系 人文教育系 中文系 外语系 数学系 计算机系 教育系 合计 毕业总人数 327 164 196 253 227 104 233 146 146 244 181 237 300 167 118 163 3206 校级7% 市级3% 23 11 14 18 16 7 16 10 10 17 13 17 21 12 8 11 224 10 5 6 8 7 3 7 4 4 7 5 7 9 5 4 5 96 省级2% 7 3 4 5 5 2 5 3 3 5 4 5 6 3 2 3 65 注:优秀指标按总人数乘评选比例,按“四舍五入”制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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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
怀化市普通大中专学校2011届优秀毕业生推荐表
学校名称: 姓 名 填报时间: 年 月 日 出生年月 民族 性 别 生 源 地 入学时间 家庭地址 政治面貌 培养方式 职 务 专 业 联系电话 学历 主 要 事 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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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 校 期 间 获 奖 情 况 班 级 提 名 意 见 班主任(签名): 2011年 月 日 院 (系) 考 察 意 见 市 教 育 局 意 见 院(系)负责人(签名): 院(系)盖章: 2011年 月 日 盖章 2011年 月 日 学 校 推 荐 意 见 学校负责人(签名): 学校盖章: 2011年 月 日 毕 业 去 向 注:1、此表一式三份:学生本人档案、学校、市教育局各一份,正反两面打印。 2、本表内容可打印或用钢笔填写,字迹清楚,经院(系)、学校盖章,领导签字方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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