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此建议此部分项目学生,在出国(境)前预先联系好自己的毕业论文(设计)指导老师,并与老师建立长期网络或电话联系,以保障自己毕业论文(设计)课程的顺利开展,按照学校和学院相关要求做好毕业论文(设计)撰写和答辩工作。
4.寄送国(境)外大学成绩单
项目学生一旦在对方大学完成学业,应尽快申请把对方大学成绩单寄回川大。所有项目学生在对方大学修读的成绩单原件最迟应在学院审定毕业资格之前(一般是每年的6月1日)寄送到四川大学的官方机构,否则将会延迟获得川大的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对于某些大学不能按时寄送成绩单的,学生应及时联系学院及教务处(028-85402398),以便妥善处理。
四川大学接收国(境)外成绩单官方地址: Liu Ying
Program Manager,
International Office, Sichuan University No. 24, South Section 1, Yihuan Road, Chengdu, Sichuan, China 610065 Tel: 86-28-85406439 Fax: 86-28-85403260
5.学分转换
项目学生结束对方大学学习后学分转回川大流程:
(1)项目学生返回川大前,需按照对方大学寄送所有课程成绩单的规定,向川大指定的地址寄送官方成绩单;
(2)四川大学国际合作与交流处收到项目学生在国(境)外学校寄送的成绩单原件后,及时审核认定并转交教务处;
(3)教务处收到成绩单原件后,将在三个工作日内根据学校学分认定转换政策向项目学生所在学院出具书面的转学分通知书,由各学院教务老师根据《四川大学本科国际及港澳台联合培养项目工作手册》相关规定,进行成绩单归档或学分转换及成绩折算。
【特别说明】学生毕业时,学院教务老师务必将项目学生在国(境)外大学修读的课程成绩单原件,连同川大课程成绩单原件,一并归入学生档案,不得遗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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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毕业图像采集
毕业图像采集注意事项: 两种方式可以参加采集: (1)每年新华社在川大正常设点,采集图像期间,学生需带学生证,并缴纳15元采集费用(每年10月左右,具体时间、地点届时详见教务处网站通知)到指定地点拍摄。
(2)对毕业学年在国外就读的项目学生,无法正常完成采集任务的学生需携带二代身份证、学生证及相关费用,出国前或回国时(每年3-5月的每个工作日;6-8月、11-12月每周四上午9:00-11:00及下午14:00-16:00)到新华社四川分社(陕西街34号201室)进行毕业电子照片的预拍或补拍,并将该照片的洗印版寄给学院辅导员或教务老师(或交给家长,以便毕业使用照片时把照片寄送或亲送到辅导员手里进行处理)妥善保管。缺失电子照片学生的学历、学位信息将无法为报考学校及用人单位提供查询,由此造成的后果责任自负!毕业图像采集地址:成都市陕西街34号,电话:86149424、86120800 。
【注】进行毕业图像采集的学生需于毕业前到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查询毕业图像信息,以确保信息无误。信息有误者,请与教务处学籍科联系(028-85407456)。
四、核对毕业生信息
毕业学年在国(境)外参加项目的学生需在毕业学期及时与学院取得联系,确认自己能否满足按时毕业要求。相关毕业手续可由国内同学代为办理。
毕业信息校对包括两方面:一是校内信息核对,请登录四川大学学生个人信息系统校对确认,并配合学院完成纸质毕业生信息核对和签字确认(可委托学院老师代签)。如信息有误请联系学籍科老师(028-85407456);二是教育部信息核对,请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进行个人信息校对确认,如信息有误请联系学籍科老师(028-85407456)。
五、退寝
原则上参加一年及以上时间的联合培养项目学生可根据自己的需要办理行前退宿手续。需要办理退宿手续的学生可到望江文华活动中心302学工部学生管理科领取退宿舍表格,并按要求填写盖章后上交到相关部门。
【注】办理退宿舍的表格完成之后应为一式四份,学生本人保留一份,上缴学院学生工作组一份、宿管中心一份、学校财务处一份。如果学生不把盖章后的表格上缴财务处,宿舍费用就依然存在。
六、课表
(1)清空课表:所有参加项目的学生均需清空在国(境)外就读时期的川大个人课表(对于毕业学期不需或未能取得国外大学本科毕业论文(设计)学分的或学院对毕业论文另有要求的除外)。建议学生在签证通过后再进行课表清空。补退选阶段仍可以清空课表。原则上在国(境)外就读时期川大的实习、实践类课程可以退掉。未按照上述要求办理的学生责任自负。
(2)需返回川大继续学习的项目学生必须在回国前一个学期按照川大的选课时间登陆四川大学学生个人信息系统完成选课工作。
【特别说明】在国(境)外的项目学生,必须按时缴纳四川大学学费、住宿费(已完善宿舍手续的除外)后才能登陆个人选课系统(未清空课表的学生还须进行网上评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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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体测
项目学生在出国(境)前应完成相应学年的体质测试,在外学习时间为一学期或以上的项目学生无法进行相应时期四川大学规定的体测的,由学生本人自行在教务处网站上下载填写免体测证明,教务处合作交流科(望江行政楼219)审核盖章后,交学校体测中心。
八、国(境)外大学成绩折算
由于参加国际及港澳台联合培养项目学生分布在各国不同高校,而各高校采用的成绩记载方式不尽相同,故列出以下四种成绩的转换方法,以供参考。
1.若国(境)外大学采用等级制成绩(ABC至F),先将在国外学校所取得的等级制成绩一一对应为四川大学的等级制成绩(即国外成绩A对应川大成绩A),再将所得的四川大学等级制成绩对应至相应的百分制成绩分数段。百分制成绩段取平均值(如有小数四舍五入为整数)为四川大学百分制成绩(表1)。
2.若国(境)外成绩为分数制(如20分制),则按下列公式进行成绩换算(表2)。
3.若国(境)外成绩绩点(5分制)与川大成绩绩点(4分制)不一致,则根据线性转换方法,先将国外成绩绩点转换为四川大学成绩绩点(表3),再将四川大学成绩绩点转换为四川大学百分制成绩(表4)。
4.若国(境)外成绩绩点(4分制)与四川大学成绩绩点(4分制)一致,则先将在国外学校所取得的成绩绩点一一对应为四川大学的成绩绩点(即国外成绩4.0对应川大成绩4.0),再将所得的四川大学成绩绩点对应至相应的百分制成绩分数(表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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