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四川大学本科国际及港澳台
联合培养项目
学生出国(境)行前备忘录
教务处 国际合作与交流处
2017年11月
目 录
一、项目学生的身份问题………………………………………………………1 二、课程修读及学位获取要求等………………………………………………1 1、获取SCU本科毕业证书和学士学位证书要求…………………………1 2、双学位项目学生获得对方大学学位的相关说明………………………1 3、毕业论文(设计)要求…………………………………………………2 4、寄送国(境)外大学成绩单……………………………………………2 5、学分转换…………………………………………………………………2 三、毕业图像采集………………………………………………………………3 四、核对毕业生信息……………………………………………………………3 五、退寝…………………………………………………………………………3 六、课表…………………………………………………………………………3 七、体测…………………………………………………………………………4 八、国(境)外大学成绩折算…………………………………………………4 九、在国(境)外大学学习的纪律要求………………………………………6 十、其他相关事宜及工作管理办法……………………………………………6
一、项目学生的身份问题
参加本科国际及港澳台联合培养项目的学生其学习和管理跟所在专业普通学生一样,接受学生专业所在学院管理,其项目的报名、派遣和学分转换等相关事宜由项目承接单位和专业所在学院共同完成。
二、课程修读及学位获取要求等
1.获取四川大学(简称:川大或SCU)本科毕业证书和学士学位证书要求:
项目学生应在行前再次明确如何获得四川大学本科毕业证书或学士学位证书的相关规定。所有项目学生只有完成以下要求,方可获得四川大学本科毕业证书或学士学位证书。
(1)项目学生在SCU学习期间,应当完成本专业教学计划规定的必修及选修课程的修读且成绩合格;
(2)双学位项目学生在SCU的学习时间不得低于2学年,否则不能获得四川大学本科毕业证书或学士学位证书;
(3)项目学生毕业学分应达到本专业教学计划规定的总学分; ①项目学生的毕业学分,在川大修读期间应该满足:
必修课程学分=该专业要求的必修课总学分数(含创新教育2学分)-该生出国学习期间教学计划上要求的必修课学分数
选修课程学分=该专业要求的选修课总学分数×(1-该生出国的学期数/8);
②项目学生在对方大学学习期间,要求完成对方学校规定的国际学生最低学分修读要求(如下)且成绩合格获得学分。
【特别说明】:A、对方大学对交换生或国际生规定了课程修读最低学分要求的,以对方大学标准为准。B、对于没有规定最低学分修读要求的学校,则以表1为准;C、A和B两种情况外,则以每学年24个学分作为参加此国家项目的最低学分修读要求;
参加不同国家(地区)项目在对方大学就读一学年的最低学分要求(表1) 美国:24 加拿大:30 澳大利亚:36 英国:80 法国:45 日本:24 韩国:24 新加坡:24 香港:24 台湾:30
注: 如学生在川大学习期间,按照要求修完教学计划规定的必修课学分,且总学分满足N/8(N代表川大学习学期数),则该生在外学习期间,只要满足外方大学最低学分要求,在毕业论文符合规定的情况下,可视为学分修读完整。
(4)项目学生在对方大学所修专业应与川大修读专业一致(或者在对方大学所修专业课程与在川大修读专业课程相关性达到70%以上),方能用此成绩覆盖其出国期间在川大当年教学计划上要求的所有必修课程和相应的选修课学分。项目学生在外修读期间原则上不能转专业。
【特别说明】项目学生在川大修读期间, 若有未合格(或有未取得学分)的必修课程,必须补修合格达到SCU毕业授位要求,才能获取川大毕业证和学位证。
(5)凡因国(境)外的成绩晚到学校而办理结业生换证的项目学生,请务必在换证的同时到学院辅导员处领取报到证。
2.双学位项目学生获得对方大学学位的相关说明
项目学生必须按照对方大学授位要求完成相关规定后,才能获得对方大学学位。对方大学授学位的要求可在对方大学的网站上查知。
对于需要延长在对方大学就读时间才能获得对方大学学位的学生,需提交延长在对方大学就读时间的申请,经学院、国际合作与交流处、教务处三方签字批准后,方可延长在对方大学的就读时间。
双学位项目学生原则上需取得对方大学学位后方可获得四川大学的本科毕业证书和学士学位证书。如有特殊情况者,需向学院、教务处、国际合作与交流处说明情况,并提交相关书面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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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需推迟在川大毕业的同学,学校财务处会继续收取延期时间的学费。 【温馨提示】
1.双学位项目学生一般需要携带自己英文成绩单及所修课程描述前往国外大学就读。①英文成绩单的制作:学生可凭本人的一卡通到学校教务处打印英文成绩单(对学籍尚未变更的转专业学生,可在教务处主页下载“中英文成绩单模板”及“使用中英文成绩单说明(正反面),自行制作好”英文成绩单及说明后到望江教务处审核盖章);②课程描述的制作:需要学生制作课程描述的学生,可自行到教务处主页下载选用。若未能找到个别自己所需课程,则需学生本人根据课程描述模板,另行制作新课程的课程描述发到邮箱wu_hongyu@scu.edu.cn,教务处会尽快组织相关专家审核,通过之后再返回学生打印出来拿到望江教务处盖章。
2.创新学分申请:凡是参加一个学期及以上国(境)外联合培养项目的学生,其成绩达到在国(境)外最低学分要求的,均可申请2个创新学分。咨询电话:85400031。
3.毕业论文(设计)要求:
毕业学年在国(境)外就读的项目学生,在对方大学修读的课程及完成的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根据协议,原则上可以替换川大毕业学年的课程及毕业论文(设计)。
对于毕业学年不需或未能取得国(境)外大学本科毕业论文(设计)学分的学生,则必须按照四川大学本科毕业论文(设计)管理文件和学院的具体要求,完成学生所在专业的毕业论文(设计),方可在SCU本科毕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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