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文档网 - 专业文章范例文档资料分享平台

“老鼠仓”问题法律应对探析

来源:网络收集 时间:2024-05-07 下载这篇文档 手机版
说明:文章内容仅供预览,部分内容可能不全,需要完整文档或者需要复制内容,请下载word后使用。下载word有问题请添加微信号:xuecool-com或QQ:370150219 处理(尽可能给您提供完整文档),感谢您的支持与谅解。点击这里给我发消息

关键词: 老鼠仓/普通背信罪/内幕交易罪

内容提要: 在狭义上界定“老鼠仓”的范围,将导致无法依据《证券法》第43条及第199条的规定对其予以处罚,证监会对两起“老鼠仓”的处罚根据存在瑕疵。《刑法修正案(七)》将“老鼠仓”类犯罪与内幕交易罪加以区分是没有根据的,“老鼠仓”现象本来应属于内幕交易罪的范畴,因此,当下应对“老鼠仓”问题的最佳法律对策应为增设普通背信罪,以规制“老鼠仓”及类似违法现象。在条件允许后,通过扩充《证券法》中内幕信息的范围,最终将“老鼠仓”类犯罪纳入内幕交易罪中。
 
 
一、前提:“老鼠仓”的范围
    随着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七次会议对《刑法修正案(七)草案》的审议通过,《刑法修正案(七)》的最终内容终于尘埃落定,而在这一审议进程中,“老鼠仓”这个为证券业的门外汉颇感陌生的字眼,也迅速窜入人们的视野,成为媒体炒作的一大热门词汇。然而,在学界中,对于何谓“老鼠仓”,却颇有“吾见之,则吾知之”(I know it when I see it)的韵味。
    对于“老鼠仓”,广义的看法认为,其表现为以下三种形式:“一是身为受托资产管理业务机构的从业人员(下称相关从业人员),知道相关大额资金的投资信息,却违背受托人义务,私自买入相关的股票以追求私利的行为。二是相关从业人员违背受托人义务,自己先行买入股票,然后用所管理的基金把股票价格拉升,自己买入的股票通过股价差获利。三是利益输送,即相关从业人员违背受托人义务,故意选择不公平的价格或者不适当的时机交易,让公募基金为私募基金高位接盘,致使公募基金被套牢,私募基金却解套获利。”[1]
    狭义的看法,也即为社会广泛接受的观点,认为:“老鼠仓指庄家在用公有资金拉升坐庄个股股价前,先用自己个人(亲友团)的资金在低位建仓,再用公有资金将股价拉升到高位,个人仓位率先卖出获利,最后套牢亏损的是机构(公有)和散户的资金”。[2]
    实际上,不管“老鼠仓”在实践中如何变幻,其必定需要两个步骤:其一,利用未公开的“有价值”信息;其二,进行证券交易行为。这种“有价值”的信息,与证券交易行为是密切相接的,无论是购买证券,还是卖出持有的证券,都是在此种“有价值”信息的利导下完成的,如果行为人的证券交易行为与其获悉的“有价值”信息完全无关,则是与“老鼠仓”无涉的行为。这样来看,上述从广义上定义“老鼠仓”的第二、第三种方式都存在不妥之处。在第二种形式中,行为人购买证券的行为,并未受到任何未公开的“有价值”信息的影响,与其说这是一种“老鼠仓”的表现形式,倒不如说这是一种典型的“违法运用资金”的行为,根据我国现行《刑法》第185条之一第2款规定,违法运用资金罪只处罚单位,因此,个人违法运用资金的行为,不构成犯罪。第三种形式本质上也与第二种形式一样,表面上的差别仅在于:在第二种形式中,行为人违法运用资金的首要获利者是自己,而在第三种形式中,行为人违法运用资金的首要获利者是私募基金业者,当然,行为人也将因其违法运用资金的行为而从私募基金业者那里获利。
    从上述的分析可知,如果单就刑法“中空”地带而言,广义范围内的“老鼠仓”的三种形式均值得研究,但是,鉴于“老鼠仓”与未公开的“有价值”信息的密切关系以及《刑法修正案(七)》的导向性界定(即将第二、第三种形式排除在其修正案之外),本文采纳狭义“老鼠仓”概念。
   

二、对证监会处罚两起“老鼠仓”案件的评论
    “老鼠仓”能管吗?随着证监会通过对“南方基金”与基金宝元的基金经理王黎敏的2008年[15]号行政处罚决定书及2008年[6]号市场禁入决定书,对上投摩根研究员兼阿尔法基金经理助理唐建的2008年[22]号行政处罚决定书及2008年[9]号市场禁入决定书,表明证监会开始掀起了一场捕鼠行动。

百度搜索“yundocx”或“云文档网”即可找到本站免费阅读全部范文。收藏本站方便下次阅读,云文档网,提供经典法学类“老鼠仓”问题法律应对探析在线全文阅读。

“老鼠仓”问题法律应对探析.doc 将本文的Word文档下载到电脑,方便复制、编辑、收藏和打印 下载失败或者文档不完整,请联系客服人员解决!
本文链接:https://www.yundocx.com/shiyong/123694.html(转载请注明文章来源)
Copyright © 2018-2022 云文档网 版权所有
声明 :本网站尊重并保护知识产权,根据《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如果我们转载的作品侵犯了您的权利,请在一个月内通知我们,我们会及时删除。
客服QQ:370150219 邮箱:370150219@qq.com
苏ICP备19068818号-2
Top
× 游客快捷下载通道(下载后可以自由复制和排版)
单篇付费下载
限时特价:7 元/份 原价:20元
VIP包月下载
特价:29 元/月 原价:99元
低至 0.3 元/份 每月下载150
全站内容免费自由复制
VIP包月下载
特价:29 元/月 原价:99元
低至 0.3 元/份 每月下载150
全站内容免费自由复制
注:下载文档有可能“只有目录或者内容不全”等情况,请下载之前注意辨别,如果您已付费且无法下载或内容有问题,请联系我们协助你处理。
微信:xuecool-com QQ:3701502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