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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柚网导读】2016年天津城乡医疗保险怎么报销?报销的程序是怎么样的呢?以下中国社保网小编DL为大家整理了2016年天津城乡医疗保险报销指南,供大家参考!
2016年天津城乡医疗保险报销指南
第一部分城乡医保参保缴费应注意的问题
一、城乡居民在什么时间办理参保缴费手续?什么时间享受待遇?
1.一般城乡居民:每年9月1日至12月31日为下一年度的参保缴费期,逾期不再受理。待遇享受期为次年全年。
2.新生婴儿:不受参保缴费时间限制,到镇街劳动保障服务中心办理参保缴费手续。新生婴儿自出生之日起90日内办理当年度参保缴费手续的,从出生之日起享受当年度待遇;自出生之日起90日后办理的,从缴费次日起享受当年度待遇。
3.中断城镇职工医保人员:参加本市城镇职工医保人员,可在中断城镇职工医保三个月内,到社保宝坻分中心办理当年度城乡医保参保手续,自缴费次日起享受当年度居民医保待遇。
二、哪些外省市居民可参加城乡医保?
持有天津市《天津市居住证》、《流动人口居住登记凭证》及《天津市居住证受理回执》等有效证件的城乡居民。
三、2016年度城乡医保的筹资标准是多少?
城乡医保的筹资标准在去年的基础上人均提高了90元,其中个人缴费提高30元,政府补助标准提高60元。
第二部分城乡医保就医应注意的问题
一、城乡医保在什么情况下不给报销呢?
1.在非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医疗费用。
2.不属于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目录和医疗服务设施目录支付的费用。
3.因违法违规驾车肇事发生的医疗费用,打架斗殴、吸食或注射毒品、犯罪发生的医疗费用。
4.自杀、自残所发生的医疗费用。
5.在境外和国外发生的医疗费用。
6.因医疗事故或民事、刑事伤害发生的医疗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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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国家和本市规定不予支付的其他费用。
二、持有社会保障卡居民怎样规范自己的行为?
1.参保人员在我市定点医疗机构就医时,应出示本人的社会保障卡,在医院办理联网报销医疗费手续。
2.不要将本人社会保障卡借给他人使用,也不要使用他人社会保障卡就医。
3.不要将本人的社会保障卡交给定点医院或定点药店使用。
三、参保居民垫付医药费怎么报销?
参保人员因故垫付医疗费用的,持医疗费用单据等材料到镇(街道)劳服中心申报,镇(街道)劳服中心受理后,录入城乡居民医保支付系统,及时上传并将申报材料移交至城乡医保中心,由城乡医保中心完成审核支付工作。
入学、入托的学生儿童由所属学生医保服务中心或学校负责统一归集个人垫付的医疗费用单据及相关材料,到城乡医保中心申报,由城乡医保中心录入信息系统并及时完成审核支付工作。
城乡居民医保服务中心将审核报销金额直接划转至本人申报的银行账户。
四、垫付医药费用报销申报截止到什么时间?
参保患者在待遇享受期内,由于特殊原因未能在医院报销发生垫付医疗费用的,申请报销的时限截止到次年3月31日,逾期不再受理。
五、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垫付报销时需要的材料有哪些?
六、哪些疾病属于门诊特殊病种范围?如何办理门特登记手续?
1.门诊特殊病包括13种:分别是肾透析;肾移植术后抗排异;癌症放疗、化疗和镇痛治疗;肝移植术后抗排异;血友病;红斑狼疮;再生障碍性贫血;慢性血小板减少性紫癜;糖尿病;偏瘫;肺心病;精神病;癫痫。
2.门诊特殊病实行门特病登记管理。门诊特殊病患者需到诊断定点医院,由指定诊断医师开具《门诊特殊病种登记审批表》,持社会保障卡、检查结果、审批表在医院医保科办理门诊特殊病登记。
偏瘫登记有效时间为两年。参保人员应在有效截止时间前一个月到门特病诊断定点医院申办门特病复查登记,方可继续享受门特病相关待遇。
七、怎么办理生育保险待遇登记手续?
参保人员应当在怀孕12周内,由本人持《生育服务证》、《妊娠诊断证明》、《身份证》、《社会保障卡》等,到基层定点服务机构办理妊娠联网登记手续。因特殊情况不能联网办理的,应及时到社保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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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在线人力资源服务平台坻分中心医疗保险科办理。
八、意外伤害到哪里理赔?
学生儿童:由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负责经办,地址宝坻区广川路19号,电话:59215715。
其他城乡居民:服务网点有一个,在宝坻区渔阳道新都汇写字楼707室(电话29989550);代办网点有四个,周良街道劳动保障服务中心、朝霞街道劳动保障服务中心、林亭口镇劳动保障服务中心及大口屯镇劳动保障服务中心。
参保人及相关人员在5日内通过拨打服务电话(学生儿童:95519;成年居民4006596196)或到服务网点现场办理等方式报案。参保人意外死亡的,其合法受益人需在48小时内完成报案。
九、社会保障卡借给他人使用后有哪些危害?
1.因别人正使用出借者的社保卡或别人使出借者的医疗保险额度超过上限,出借者一旦生病就医,自己就不能报销医疗费了。
2.现医疗保险个人账户资金、居民养老保险金及老年人生活补贴金都拨付到社会保障卡里。卡借给他人后,出借者卡内资金有被别人使用的风险。
3.对于利用社保卡骗取医疗保险基金的,人力社保部门将责令其退回骗取的资金,并处骗取资金2倍至5倍的罚款,同时给予停卡1个月至1年的处罚。情节严重的将追究出借者的法律责任。
第三部分城乡医保异地就医应注意的问题
一、什么情况下异地就医发生的医疗费可以报销呢?
参保人员在以下四种情况的异地就医给予报销:
1.临时外出期间因急症转住院发生的医疗费用。
2.本市户籍学生儿童在外地就读期间、非本市户籍已参保学生在原籍期间发生的住院医疗费用。
3.外地长期居住已经办理异地安置手续的本市参保人员。
4.因病情需要转往外埠住院治疗的。
上述情况发生的医疗费用,先由本人垫付,回津后按照垫付医药费报销的相关程序办理。
二、参保人员转诊转院流程怎么办呢?
参保人员因病情需要办理转外埠住院,应办理本市转外埠住院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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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参保人员需转往北京医疗机构就医的,需要持转诊转院责任医院出具的转诊转院登记表到其参保缴费地社保分中心和城乡医保中心办理转外埠住院登记审批手续,经审核确认后方可转往北京医疗机构就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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