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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计报告整改措施五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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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篇:审计报告整改措施

审计报告整改措施

审计整改报告 审计报告整改措施

为认真贯彻全国公安审计工作会议精神以及支队“审计整改年”活动要求,切实加强对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工作,进一步加大审计整改力度,我大队自 3 月开展“审计整改年”活动以来。取得了必须的工作实效,基本到达了预期的目标。现将我大队“审计整改年”活动自查自评状况总结如下:

一、“审计整改年”活动中所取得的成绩

在支队党委和财务主管部门的领导下,在大队全体官兵的倾力配合下,审计整改工作取得了长足的发展,具体表此刻以下三个方面:

(一)审计整改观念全面更新。观念是行动的先导。我们紧紧围绕支队党委中心工作,充分发挥审计“免疫系统”功能,切实做到了“三个转变”:由事后惩处向事前防范转变、由处理处罚向用心推荐转变、由被动监督向主动服务转变,改变了以前认为“审计工作就是找麻烦、整人”的错误观念。明确工作目标和重点,确保审计整改年活动有的放矢。自活动开展以来,我大队财经制度得到有效落实,经济活动违纪违规问题得到有效处理,经济活动“免疫系统”建设得到有效推进,涉案财物管理逐步规范,经费物资监管更加有力,保障潜力更加高效有力,从源头上遏制和杜绝各种违反财经法规纪律等问题的发生,为消防部队可持续性发展带给强有力的服务和保障。

(二)审计整改工作成效明显。2010 年支队对我大队 2008 年以来的财务开支状况进行了审计。发现我大队有 4 张凭证存在要素不全;暂付款中有支队购车款 30**

元没有发票以及一笔不明款 6402、**元;固定资产帐帐之间相差 3098**元。为了确保审计发现的问题切实得到整改。根据实际状况,我大队仔细梳理,针对以上四项不同的问题,按照问题的属性逐个进行了汇总归类并整改到位。分别采取自查自纠和审计问题整改回头看的形式,对已整改到位的问题进行再检查再核实,现阶段已整改到位 3 个问题。由于我大队营房重建,到此刻还未进行验收决算,导致固定资产帐帐不符,我大队将尽快和有关部门协商,采取相应的整改措施,争取将所有问题逐步整改到位。

(三)机制制度逐步健全。一是健全工作机制。大队党委召集官兵学习有关财经法规以及各项财务管理制度。从而使财务工作有章可循、有规可依。二是完善内部制度。坚持目标科学、职责明确的原则,先后制定了、等内部管理制度。

(四)宣传力度强,为确保审计整改年活动取得实效,为使全体官兵充分认识和重视审计整改年活动的重要性和必要性,我大队从多层次、全方位开展宣传工作。多次召开大队党委会议,及时传达“审计整改年活动”的精神和工作要求;并透过支队内网的形式发布工作状况。整个活动期间,大队在支队内网上刊登了 3篇关于“审计整改年”活动的新闻报道。

二、深入查找自身存在的问题和不足

(一)审计整改工作有待加强,整改工作手段不新。目前的工作开展,大多仍停留在以前的老方法,不能创造出新的、更好的方法。影响了工作质量和工作效率的提高。

(二)功能发挥不够充分。对问题的实质欠深层次挖掘和分析,信息专报的针对性和建设性不强,整改措施过于粗糙,可操作性差,促使强化内部管理的效果不明显,督促整改力度不大。个别问题“屡审屡犯、屡犯屡审”。

(三)专业技能亟须提高。财务管理工作任务重、培训机会少,财务人员业务

素质和潜力有待提高。

三、认真落实整改提高的各项措施

(一)把握主角定位,树立服务大局的财务管理理念。以开展工作评议为契机,用开放的意识、比较的思维、创新的理念、改革的精神,重新审视和研判新形势下的财务管理工作。要坚持围绕支队党委中心工作和社会关注的热点、难点、焦点,安排项目计划开支和开展工作,从机制、体制层面建言献策,强化财务管理服务大局功能。深入分析查出问题的症结,从加强内部管理层面提出有真效、有实效、有长效的工作推荐。

(二)开展作风整顿,塑造礼貌高效的财务工作行风。将作风整顿与学习新的相结合、与开展审计业务相结合、与建立健全“刚性”管理制度相结合,以优良高效的工作体现良好的工作作风。针对存在的问题,制定切实可行的整顿措施,坚决杜绝“两张皮”和“走过场”。

(三)搞好业务培训,培养技艺精湛的财务人员。以“摸得清家底、查得出问题、提得出推荐、经得起检验”为基本要求,加强财务人员培训。以“请进来教”为基本途径,邀请专家,进行电算化、法律、业务知识培训,提高整体财务管理水平。以“送出去学”为首选方式,将财务人员送到上级审计机关和大专院校强化培训,提高财务管理潜力,培养财务管理“精兵”。

(四)加强廉政建设,塑造廉洁透明的形象。严格执行廉洁从业。以建立健全惩防体系建设为抓手,要求财务人员用高于别人的标准要求自己,用严于别人的标准监督自己,严格执行财经法规等制度,探索实行项目质量职责追究制,切实维护财务人员的廉洁形象。利用会议通报、宣传栏等形式定期公开大队财务收支状况。

审计整改报告 审计报告整改措施

主任、副主任、各位委员:

我受区人民政府的委托,向区六届人大常委会第 10 次会议,作关于 20**年度审计整改工作状况的报告。

今年 8 月 25 日,区六届人大常委会第八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关于 20**年度区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根据区人大常委会提出的“进一步加强审计监督”的意见,区政府及时作了工作部署,将审计整改列入区政府重点工作。区领导要求,审计结果要重在闭环整改,建章立制、规范管理;要进一步加强跟踪检查、重点督查,确保审计发现的问题整改到位;要继续将审计整改落实状况纳入区绩效考核资料加以推进。

区政府为了推进整改难度大及历史遗留问题的整改,制订下发了《闵行区全面开展往来款项清理工作的实施方案》(闵府办发[20**]19 号)、《闵行区区级行政事业单位及街道所办企业清理规范工作的实施意见》(闵府办发[20**]14 号)、《闵行区行政事业单位房屋资产管理使用状况核查工作方案》等文件,并在全区范围内重点开展往来款清理、企业清理规范和行政事业单位房屋资产核查工作。

区各相关单位用心采纳审计意见和推荐,落实审计整改主体职责。对本部门、本单位审计报告中揭示的问题,能够根据问题清单,建立整改清单;认真分析问题,查找根源,采取措施,限时整改,并及时将整改状况向社会公开。从审计整改状况看,各被审计单位完成整改工作总体状况较好,部分下属单位较多的一级预算单位对整改工作尤为重视,如:区国资委、公安局闵行分局、区教育局、区卫计委、莘庄工业区、江川路街道等单位均由单位主要领导召开了整改工作会议,制定了整改工作方案,统一部署系统内单位的整改工作,并对下属单位的整改状况予以督办。

区审计局按照区人大常委会审议意见和区政府的有关要求,进一步加强审计

整改跟踪检查,着力进行闭环管理,促进整改落实到位。制发了《20**年全覆盖审计整改完成状况表》,在法定期限内完成整改的问题,按照问题清单,建立整改清单,做到账对号销;对法定期限内未能完成整改的问题,在调取、核对被审计单位相关资料,梳理、分析、汇总整改状况的基础上,区审计局还进一步要求其在20**年 8 月至 9 月间,每半月报送整改善展状况,并于 20**年 10 月上旬再次进行了检查。现已将个别仍有未完成整改的问题,移送区政府督查室继续督办。

纳入《关于 20**年度区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的***个审计项目,共计查出问题***个,涉及管理不规范资金 97**.*万元,非金额计量问题***个。截止今年 9 月底,已完成整改的问题***个,涉及资金 30**.*万元,占总问题数的**.*%;采取建章立制今后规范的方式予以整改的问题***个,涉及资金 60**.*万元,占总问题数的**%(以上两项完成整改问题数共计***个,完成率**.*%)。已采取措施着手整改但尚未完全整改到位的问题***个,涉及资金 6**.*万元,占总问题数的**.*%。

一、区本级预算执行审计整改状况

(一)对街道预算管理存在薄弱环节的问题。区财政局已进一步加强对各街道预算管理工作的指导,并在修订完善街道预算管理办法。

(二)对部分基金预算编制欠精细化管理的问题。区财政局已与区规土局、区征收中心等主管部门加强沟通、对接,进一步提高政府性基金收支的准确性和合理性。区发改委、区财政局已加强与相关项目主管部门的对接,根据政府投资计划项目执行进度安排项目预算。

(三)对国有经营预算收入未按规定比例调入一般公共预算的问题。区财政局20**年将参照市局标准,按当年国资经营预算收入的**%调入公共预算资金***万元。

(四)对收入预算编制缺乏管控的问题。区国资委、区财政局将透过开展国有企业经营收益的审核、审计,加强国有企业经营收益收缴管控。

(五)对未根据当年收支变化状况编制预算调整,以及提交区五届人大常委会审议《关于调整 20**年度区本级财政收支预算的报告》中,未列入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调整状况的问题。区财政局承诺从 20**年起国资经营预算如有调整项目,将按规定程序报区人大审议。

二、区本级部门预算执行审计整改状况

一是预算执行方面存在问题的整改状况:

(一)对预算编报不准确、调整不及时的问题。区房管局承诺今后专项经费预算执行的调整将在与各职责单位充分沟通的前提下,向财政申报预算调减计划,有序合理的保证专项预算执行率。江川路街道已认真分析部分下属单位预算不准确、预算执行率偏低的原因,并承诺今后编制预算时思考全面,充分摸排,避免类似现象再发生。莘庄工业区管委会修订和完善了财政支出执行进度考核办法、预算编制及调整工作的相关细则,进一步规范工作。新虹街道承诺今后将加强财政预算管理政策培训以及事前、事中、事后全过程管理。

(二)对未按实列支预算费用的问题。区残联承诺今后进一步规范资金拨付,不跨年下拨和使用项目经费,在 20**年底结账清算时已经严格按规定执行,不虚增支出。区卫计委自 20**年起,其下属单位的制度外用工费用不再经区卫计委转拨,而由用工单位直接支付国安公司,确保预算支出真实性。江川路街道及下属单位已将挂账福利费使用完毕或按规定上缴,并承诺今后据实列支。

(三)对存量资金清理、收缴不及时的问题。公安局闵行分局已将结余的***万元世博经费上交区财政局。紫竹产研院已将市拨专款等结余资金***万元上缴区财政。区残联已完成两家关掉机构相关证件的注销手续,账户结余资金**.*万元已

上缴至区财政专户;区残联已组织***个街镇上交了专项资金检查整改报告及结余清理报告,并将结余资金共计 1**.*万元上缴区财政。江川路街道已将宕于民非机构的万人就业项目滚存结余资金**.*万元收缴至街道财政。莘庄工业区管委会已将宕于被补贴单位的财政补贴结余资金**.*万元收缴至管委会账户。

二是遵守法律法规方面存在问题的整改状况:

(一)对未按规定实施政府采购的问题。区卫计委及下属单位承诺今后严格履行政府采购程序,按规定实施采购,落实专人负责与供应商签定购销合同,采购前由专人负责询比价。

(二)对非税收入未按规定上缴的问题。区房管局的罚没收入 1 万元,新虹街道的利息收入和房租收入共计**.*万元均已上缴区财政。江川路街道已与下属公司签订 33 套房屋的委托租赁管理协议,今后租金收入将按协议约定上缴街道。区城管局承诺今后加强案件审核,尤其是跨年度的关联案件审核,防止跨年度案件再次出现少处罚金的状况。

三是财务核算方面存在问题的整改状况:

(一)对公务支出经费使用和管理不规范的问题。区卫计委下属古美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以民非组织名义购置的 2 辆轿车及牌照已拍卖,拍卖款已入账。公安局闵行分局已于 20**年 1 月起暂停向加油卡充值,今后将按需充值,有效控制主卡资金存量,避免资金闲置。区法院已于 20**年暂停对油卡进行充值,公务用车改革后根据法院实际需要编制预算,结余资金上缴区财政。区卫计委下属梅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自 20**年 4 月起不再预提教育培训经费,今后涉及到论文奖励费将计入人员费用。

(二)对往来款未及时清理的问题。区卫计委正在按照《闵行区全面开展往来款项清理工作的实施方案》的要求集中清理长期挂账资金,中心医院已将收到外单位

支付的各项经费补贴款转入“其他收入”,不再挂往来款。区检察院已清理历年结存案款,并设置案款辅助明细台账。区法院根据上海市高院统一要求,已上线E 号通进行专项管理。

(三)对会计核算不规范的问题。中心医院自 20**年 7 月起将古美分院账户并入医院账户统一核算。20**年起,各相关单位均已将社保账户纳入单位会计核算体系管理。

四是内部管理方面存在问题的整改:

(一)对资金管理欠规范的问题。区体育局下属区游泳池自 20**年 12 月起设置现金日记账,并制定了单位现金管理办法。新虹街道加强了现金管理,建立定期盘点制度,并对短款**.*万元按规定进行帐务处理。区房管局制订了局财务管理规定,采取措施将内控制度落实到位。区房屋土地征收中心宕在账外的大走访现金余款**.*万元已上缴区财政。

(二)对物资资产管理不完善的问题。20**年区卫计委要求肿瘤医院、第五人民医院逐步签订采购协议,并由专人定期对门诊药房进行盘点,核实库存,起到监督和复核。紫竹产研院闲置资产已清查并有效利用,要求部分资产使用单位交通大学定期报告资产使用状况。

(三)对房屋资产管理较薄弱的问题。中心医院、第五人民医院、吴泾医院正在按照《闵行区行政事业单位房屋资产管理使用状况核查工作方案》集中清理无证房产、房产出租等状况,第五人民医院的 1 套拆除房屋已作账务处理。古美社区卫生中心已重新签订房产租赁协议,规范管理。

(四)对外投资监管不到位的问题。中心医院和第五人民医院正在按照《闵行区区级行政事业单位及街道所办企业清理规范工作的实施意见》的工作要求,集中清理投资企业状况,稳步推进该项工作。中心医院已于 20**年 1 月收回为其投资的

民非企业君莲养老院列支的资金**.*万元,并作账务调整。

三、政府投资项目审计整改状况

(一)对建设程序不合规的问题。各建设单位均承诺今后将进一步加强管理,严格按照《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管理办法》的规定执行,规范项目开工建设程序。

(二)对资金管理不到位的问题。各建设单位均按核减后的工程审定价与相关单位结算,节约工程造价资金**.*万元。前期征地动迁包干费用垫付资金**.*万元已按规定进行账务调整。多计项目动迁费用 7**.*万元已作相应整改:其中涉及的红线外补偿费用、建设单位管理费等问题已作调整处理;涉及多申报的动迁费和重复申报的续借地费,城投公司已按核减后的审定价进行结算;暂予核减尚未评估而预付的征地补偿款,将在相关工作完成后按实结算。

(三)对建设管理欠规范的问题。建设项目涉及总投资超概算需调概的,已按规定向相关部门申报、办理调整概算手续。各相关单位均承诺今后将加强合同管理制度的执行,确保工程合同签订规范、合理;将严格管理工程资料,督促监理单位对工程资料加强检查、核对,确保资料的真实合法有效。

四、专项资金审计和调查整改状况

(一)对区 20**年盘活财政存量资金状况审计调查反映的问题。区财政局在转发文件、召开专题培训会议的基础上,将继续加强对各镇(街道、莘庄工业区)的业务指导,使各镇(街道、莘庄工业区)认真细致对待该项工作,对于存量资金统计的口径进一步精准,做好盘活存量资金的工作。

(二)对区教育局 20**年度小学三年级游泳普及教育专项资金使用管理绩效状况审计调查反映的问题。区教育局、区体育局修订完善了游泳培训经费使用办法。区体育局下发通知要求各场馆整改。游泳协会承诺在原***名巡视员的基础上再增加 6-8 名专业人士进行全覆盖式的巡查,对此刻培训学生实施第三方考核,并更

加重视巡视结果的运用。

(三)对区推进燃煤锅炉清洁能源替代实施状况审计调查反映的问题。区经委按相关标准重新计算补贴资金,更改补贴申请资料并上报市替代办公室,经市替代办公室再次审核,按准确金额给予相关单位补贴。

(四)对区 20**年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跟踪审计反映的问题。个别建设程序不合规的项目在取得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后,区建管委下属监督机构(原建管署)委托第三方检测机构对其进行了检测,检测合格后方复工。区建管委要求工程监理单位、监理工程师按照工程监理规范的要求对建设工程实施监理,目前已完成各项建设,并将相关资料送有关部门办理备案。

五、区属企业年度资产负债损益审计整改状况

(一)对部分资金未按规定支付的问题。莘庄工业区总公司承诺今后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支付动迁补偿款;在捐赠事宜中,严格按照国资委关于捐赠的相关规定执行。下属航科公司自 20**年起已停止园内企业 20**年的财政扶持兑现。下属东翼公司的网络诈骗案虽已侦破,但给公司造成了重大经济损失,莘庄工业区已对案件涉及人员作了处理,并集中开展了法制教育。

(二)对房屋销售定价依据不足、使用管理不规范的问题。莘庄工业区总公司委托昕城房产销售的剩余 4 套未售动迁房已停止销售,待重新评估后再做处理,截止 20**年 8 月 14 日,昕城房产已完成已售房屋首次结算工作,支付莘庄工业区总公司 2**.*万元。莘庄工业区已将委托申莘房产代理销售房产事项作为重要事项向区国资委提出请示,要求取消申莘房产按房产销售总额的 2%收取销售代理费,同意申莘房产按与第三方签订的销售协议支付销售佣金,待该事项确定后双方立即进入结算程序。莘庄工业区总公司已采取措施解决空置房的现状,定期清查空置房,落实人员对空置房进行日常盘查;提请对外出租空置房,在盘活资产的同时,

防止其他住户或物业的擅自占用。区国资委安排的中介机构已对闵鑫公司 2 处理解抵债房产进行评估,目前正在做调账处理。

(三)对公务车辆费用支出欠规范的问题。资产经营集团公司已会同辰星公司查清了车辆维修费支出的真实状况,并根据实际状况报集团公司纪委进行了处理,非公司车辆发生的修理费已追回,对相关人员进行了诫勉谈话,并对公司班子成员做了纪律教育和群众提醒谈话。新虹桥国际医学中心、虹信医技中心均承诺租车合同期满后不再续约。

(四)对企业会计信息失真的问题。闵鑫公司经请示区国资委,已委托会计师事务所对其及下属公司进行不实资产查证,目前正在逐级报批核销,收入挂账、收入直接冲抵费用等问题计划与核销的不实资产同时处理。下属上海东泾制衣有限公司挂账虚增利润事项已作调账处理。

(五)对银行账户及大额资金管理制度未有效执行的问题。至 20**年 8 月底,莘庄工业区总公司根据整改方案已关掉 3 个专户,目前尚保留***个银行帐户,并拟定方案请示区国资委,待区国资委批复后开展进一步的帐户清理。莘庄工业区总公司已建立大额资金管理制度,大额资金的使用每季度上“三重一大”会议讨论。

(六)对部分工程项目管理较薄弱的问题。新虹桥国际医学中心代建的部分项目工程审价已完成,进入工程竣工财务决算编制过程。截止 20**年 9 月 15 日,地产经营公司已完成***个历史遗留项目竣工财务决算报告的编制。莘庄工业区总公司对于 20**年之前的项目,将与区财政进一步协商处理办法,20**年之后竣工的项目,将及时编制竣工财务决算。莘庄工业区总公司承诺今后公司各相关部门将建立工程项目台帐、财务竣工决算、项目定期结转的操作流程,自 20**年起新开工项目将加强工程基础管理,建立从项目立项至项目竣工的闭环管理制度。

审计整改是审计工作的一项重要程序,是审计质量的最终反映。新常态下的审计整改已由单纯的查错纠弊,发展到宏观监督经济决策的科学性、体制机制的健全性、有效性的高度查责问效。审计整改最终能否落到实处,最重要的一个环节就是健全整改机制,要建立审计执法督查制度,审计部门应会同政府督查室、纪检监察部门建立审计整改督察机制,制定审计整改职责追究制度,责成各相关单位完成整改工作,实现整改闭环管理。

以上报告,请予审议。

审计整改报告 审计报告整改措施

关于审计问题整改工作状况的报告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20**年 7 月 28 日,区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听取了区政府《关于20**年度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并就进一步加大审计监督力度提出了审议意见。区政府高度重视审计揭示问题及整改,要求各有关部门采取有效措施切实纠正,完善制度,健全长效机制,并做好跟踪督办,确保“件件有落实、事事有结果”。

按照区人大审议意见和区政府有关要求,区审计局进一步深化整改工作:一是在坚持审计整改跟踪回访、审计整改检查报告、审计整改结果公告的基础上,建立问题整改“销号”制度,即审计部门建立问题清单,被审计单位列出整改清单,两份清单实现对账销号,做到“不整改不放过、不纠正不放过、不建章立制不放过”。二是在坚持内审例会制度的基础上,建立分类指导制度,即主动下沉审计服务重心,加强片区日常指导,做到“相关政策法规深入宣传、审计业务深入督促、审计整改深入检查”。三是继续与区人大、区纪委、区委组织部、区府办、区财政局等部门密切配合,开展审计整改专项检查、审计整改联合督查等工作,

将整改状况予以通报,并列入区政府绩效考评扣分事项,推进各项整改措施落到实处。

有关部门和单位用心采纳审计意见和推荐,成立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制定整改方案,采取有效措施落实审计整改:一是边审边改,即知即改,提升审计整改效率。如团区委团校对借用团区委团费专户核算合作办学返还等收入,未依法设账规范核算的问题,立即进行了整改,将资金余额(**.*万元)转入专户,移交区机管局财务科规范核算。二是建章立制,完善管理,构成整改长效机制。相关部门在抓整改的同时,全面、深入地分析问题产生的原因,加强内部制度建设,建立和完善了财务管理、资产管理、采购管理等内控制度,避免“常见病、多发病”的再次发生。如奉浦社区制定了《财政资金管理办法》《关于加强政府采购管理的实施意见》,从制度上规范财政收支行为,完善政府采购程序。三是由点及面,举一反三,扩大审计整改成效。相关单位透过在全系统范围内通报审计结果、组织培训等方式,要求各部门及下属单位对审计披露的共性问题,认真对照自查,改善工作,真正将审计整改的成效落实到实际工作中去。如针对本次审计查出的问题,区财政局用心制定新的培训计划,打造“六个一”审计整改长效机制的升级版,重点加强对行政事业单位和镇村财务人员的业务培训,加强《预算法》《行政事业单位会计制度》的学习宣传。

一、区财政局组织执行区级预算、区税务局地方税收征管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状况

1、对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试编范围有待扩大,国有资本收益上缴比例有待提高的问题,区财政局已从 20**年起将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编制范围扩大到 14 家(涉及下属国有企业***户),收缴公共财政比例已从**%提高到**%。20**年区级国有资本经营收入执行数为 16**.*万元,比 20**年增加了 8**.*万元,20**年将进一步

扩大编制范围,并按**%予以收缴,更多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

2、对部分预算项目名称宽泛,有公用化倾向的问题,区财政局要求各部门在20**年预算调整时对年初安排的所有专项资金进行全面梳理,实行专项的分类分层分级管理,并督促预算单位今后严格按照项目预算资料和标准执行。

3、对个别企业未及时预缴土地增值税的问题,区税务局对涉及的上海兰布拉房地产发展有限公司进行了纳税辅导,该企业已于 20**年 9 月申报预缴土地增值税**.*万元。

4、对个别企业漏缴、未及时缴纳税金的问题,相关企业已申报缴纳营业税及附加税合计**.*万元。

二、部门、镇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财务收支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状况

对审计发现的问题,相关部门及其下属单位高度重视,用心进行整改。截至20**年 1 月末,有关部门及其下属单位已整改问题涉及金额 71**.*万元,正在整改问题涉及金额 167**.*万元,两者合计涉及金额占审计查出问题总金额的**%。其余问题已由相关单位承诺整改,主要是预算编制、政府采购等方面的问题。由于当年预算已经执行,采购资金已经支出,相关单位承诺制定、完善相关办法,进一步强化预算管理,严格执行政府采购程序。具体整改状况如下:

(一)预算管理中存在问题的整改状况

1、对 5 个单位未准确编报预算的问题,相关单位均承诺今后在预算编制时严格执行相关要求,提高预算编制的完整性、准确性。柘林镇承诺今后按照规范化工作要求,完整、准确地填报相关基础信息;海湾旅游区管委会承诺按《预算法》规定尽量编细编全,强化项目支出预算和项目库建设;区统计局承诺今后严格按照规定,合理编制项目预算支出;区国资委承诺今后在项目中加强研判,强化预判潜力,进一步完善预算编制,

2、对 4 个单位未严格执行预算的问题,区教育局结合 20**年部门预算调整工作进行整改,已将无预算列支的 4**.*万元资金全部调整到位;区司法局等 3 个单位表示今后加强预算管理,严格按照批复的预算执行。

3、对 9 个单位预算收支不完整的问题,相关单位采取修订制度、调整账户等方式进行整改。公安奉贤分局已在 20**年度部门决算中将一般业务户、监所经费账户、基建账户等账套在《关于分局 20**年财务决算状况汇报》中披露反映;区绿化市容局已将在往来科目核算的专项资金***万元调整至对应的项目支出核算,并支付给相关单位;区海洋局已将挂往来账核算的***万元资金上交财政,其余**.*万元转入单位结余资金账户。

4、对 2 个单位未及时上缴财政资金的问题,相关单位已即知即改,将应缴未缴款全部上缴财政国库,并表示今后加强管理。如区水务局下属水资源管理所及海塘管理所两个单位,已按规定将应缴资金 1**.*万元上缴区财政。

5、对部分项目资金结余较大的问题,区人社局组织人员进行梳理,在审计期间将促进就业资金**.*万元按规定划入基金专户,于 20**年 9 月将剩余的结余资金 1**.*万元上缴区财政。

(二)财经制度执行中存在问题的整改状况

1、对***个单位未严格执行政府采购制度的问题,有关部门组织人员认真学习政府采购制度,承诺今后严格执行政府采购的相关规定,加强政府采购管理。如区民政局承诺今后严格执行政府采购制度,并将此项规定作为机关和事业单位绩效考核、党风廉政建设职责的重要资料;区教育局规范了采购流程,承诺今后严格执行政府采购相关规定;区发改委、区妇联承诺今后严格按照政府采购要求规范采购行为。

2、对 9 个单位资产管理不规范的问题,相关部门透过办理资产调拨手续、完

善资产卡片、实物台账等方式进行整改。曙光中学已将校园的固定资产全部入账、入库、入校园资产管理电子系统,做到账、卡、物相符;柘林镇已将民政、新寺居委会等 5 家单位的固定资产数据填报入资产管理系统,以确保固定资产总账与资产管理系统数据的真实完整;区司法局组织相关人员对局本部及下属部门开展了资产清查工作,对未及时作资产反映的工程款,已作相应的账务调整。

3、对 8 个单位会计核算不规范的问题,相关单位强化会计基础工作,提高会计核算管理水平。对部分结转资金未按规定转入结余科目的问题,区绿化市容局已将超过 2 年的结转资金 1**.*万元上缴区财政;区行政服务管理办公室已将无依据调入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项目支出中的公用经费进行了调账处理。

4、对 5 个单位往来款项未及时清理的问题,相关单位用心梳理往来款项,调整相关账目。海湾旅游区已对 10**.*万元的往来款作账务调整,其余 70**.*万元根据实际状况正在用心清理;公安奉贤分局已落实第三方对相关账目进行梳理,对往来款项作分类分批处理;区水务局按规定将往来款项作了全面清理;区国资委资产经营公司已将账面宕存的往来款**.*万元作营业外收入处理。

三、固定资产投资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状况

1、对个别财务监理履职不到位的问题,古华公园公司已调减项目建安费用**.*万元,并按照最终核定的总投资额支付了工程款。

2、对建设单位未按合同约定扣减质量违约金的问题,南桥新城公司认真核对相关数据,已扣减施工单位质量违约金**.*万元。

3、对项目超概算的问题,南桥新城公司认真分析原因,正在按相关要求调整概算。

四、民生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状况

(一)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跟踪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状况

1、对部分廉租补贴发放不规范的问题,区住房保障事务中心已收回多发放的2**元,承诺今后将根据《上海市廉租住房租金配租管理实施细则(试行)》的规定,严格执行廉租租金发放的标准和方式。

2、对保障性住房分配和使用管理有待加强的问题,杨王村村民委员会已将违规出售 30 套在建公共租赁房所得房款 1***万元全部退还,并承诺在后续推进工作中严格执行《本市发展公共租赁住房的实施意见》;区住房保障局将空置时间较长的 35 套廉租房房源交付区公共租赁房公司统一管理运营,目前正在办理相关移交手续。

3、对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有待规范的问题,区建交委承诺将进一步完善监管措施,规范保障性住房建设管理;区公租房公司按照相关文件规定,已纠正另行指定分包行为。

(二)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状况

1、对部分案件未按规定取得当事人收入证明的问题,区卫计委已补齐涉及案件的证明材料。

2、对部分分期缴纳案件第一次缴纳额不贴合规定的问题,其中 5 件案件由于当事人贴合“单独两孩”新政策,区卫计委已作结案处理;对剩余 5 件案件,区卫计委已采取电话催告方式督促当事人缴纳社会抚养费。

3、对社会抚养费基础管理信息不完整的问题,区卫计委已将涉及的 376 件案件全部录入“人口与计划生育综合管理信息”系统。

五、重点资金审计调查发现问题的整改状况

(一)产业结构调整审计调查发现问题的整改状况

1、对产业结构调整完成及政策执行有待加强的问题,一是庄行镇、奉城镇和海港开发区的 3 家企业已完成调整工作,南桥镇承诺 1 家企业将在 20**年底前关

掉完成调整,庄行镇承诺今后对列入调整企业计划的企业严格审核。二是农发公司和工业综合开发区承诺今后不再将已动迁企业列入产调计划,并重点对三高一低企业进行调整转型。

2、对产业结构调整专项资金管理使用有待规范的问题,一是至整改检查时为止,各镇、开发区累计补拨滞留资金***万元;其余涉及资金**.*万元承诺将在20**年底拨付完毕。二是南桥镇、庄行镇和柘林镇承诺今后不再将产业结构调整资金直接拨付个人。三是相关单位用心整改,及时收回了被挪用的**.*万元专项资金。

3、对产业结构调整成效有待提高的问题,一是海港开发区组织了市场监督管理四团所和消防、安监等职能部门进行了检查整改,现问题企业已根据职能部门要求整改完毕。二是区经委出台了《奉贤区产业结构调整补助资金使用管理办法》下发各镇、开发区,进一步规范产业结构调整补助资金使用,建立完善区县推进项目的“一企一档”及年底验收资料的收集管理。

(二)政府投资项目招投标审计调查发现问题的整改状况

1、对个别项目应招标未招标、签订的合同资料与招投标文件不符及项目主要管理人员与投标时承诺人员不符的问题,相关单位承诺今后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避免类似问题再次发生。

2、对施工中标在前,设计合同签订在后的问题,有关建设单位承诺今后按照《关于重申严格执行基本建设程序和审批规定的通知》要求,严格执行基本建设程序,并规范合同的签订。

3、对与未取得监理资质公司签订监理合同的问题,相关单位承诺今后严格执行《工程监理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坚决杜绝类似问题再次发生。

4、对修改招标工程量清单未经备案的问题,建设单位表示今后严格要求招标代理单位规范招标代理行为。

六、企业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状况

1、对往来款项长期挂账,未及时清理的问题,区奉发集团对部分应收款透过司法程序解决,针对历史债务问题,用心与相关部门协调;杭州湾经济公司已将**.*万元应收款做坏账处理,***万元应付款做收入处理。

2、对部分项目收入成本结转不配比的问题,区奉发集团已在会计核算系统内建立了工程项目收入支出结算表,透过核算流程来控制收入成本的结转。

3、对个别重大财务事项未经区国资委核准的问题,杭州湾经济公司承诺今后严格按照相关规定执行。

为进一步加强审计整改工作,区政府不断完善审计整改联动机制,并要求各部门、各单位切实落实审计整改第一职责人的主体职责,对重大问题亲自抓、亲自管,确保审计整改落到实处。区审计局将根据区政府的要求,继续加强审计整改全过程动态跟踪,建立整改档案,加强审计整改“清单式”管理,加大审计公开力度,加强对普遍性和倾向性问题的综合分析,促使各部门和单位不断健全内部管理,建立长效管理机制,提高财政财务管理水平。

第二篇:审计整改措施1

关于X有限公司原X同志任期经济

责任的审计意见整改的回复

在此次审计报告中,审计发现的问题主要有x类,分别是X\X\X方面,根据审计报告中的建议,我单位对审计中发现的问题进行了深入分析,制定了相应的措施,避免此类问题再次发生,具体情况如下:

一、 要坚持以制度管事,以制度管人

在坚决执行八项规定的同时,又在不断的完善《业务招待费管理办法》、《差旅费管理办法》等规章制度,通过部门培训、财务把关的方式,落实以制度管事,以制度管人的管理手段,杜绝会议费、招待费等不规范的行为。

二、 加强招投标及合同管理工作

(一)、加强招投标管理

一是要加强对招投标员工的培训,了解集团公司、大唐国际以及我公司对于招投标工作的具体规定,学习相关制度,使得招投标工作更加规范,实现科学管理。

二是招投标各相关部门要加强监督管理意识。公司监审人员应该列席每一次招投标会议,积极的发挥自身作用,加强对招投标工作的监督。

(二)加强合同管理

一是设立合同管理人员,从规范、完整、合理、准确、可行等方面进行全面认真的审核,发现不足 ,应及时向管理部门提出意见和建议,避免隐患。 二是完善合同管理制度,要严格规范合同的签订和审批工作,通过现有的制度逐级审批,保证合同的真实、合理,防范合同纠纷等风险。

第三篇:审计整改方案和整改措施

审计整改方案和整改措施

关于开展审计发现问题整改落实督查活动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区直各单位:

为认真贯彻落实《屯溪区关于加强审计监督全覆盖健全完善审计工作机制的实施意见》精神,结合巡视整改工作要求,经区政府领导同意,决定自2018年9月至10月,对近年来全区审计发现问题整改落实情况开展督查活动。具体活动方案如下:

一、督查目标

通过集中督促检查2015年以来我局审计发现、尚未整改到位的问题,针对这些问题,进行深入分析研究,找准问题症结,确保整改到位,切实维护审计监督的严肃性,进一步发挥审计工作的建设性作用,促进相关部门、单位健立健全相关制度,规范财经管理,促进经济社会事业健康发展,确保区委、区政府各项决策部署落实到位。

二、督查内容

2015年以来,我局已出具的审计报告、审计调查报告等审计文书规定要求整改、处理处罚的问题中尚未整改和尚未处理处罚等问题。

三、督查重点

(一)查问题整改是否真正落实到位。

要做到“四个必查”:一是整改结果尚未到位的问题必查;二是债权债务清理、房屋产权办理等整改难度大的问题必查;三是干部职工公款私借问题必查;四是截止目前整改措施尚在落实中的问题必查。

(二)查建章立制情况是否覆盖全面。

重点对重大经济决策、规章制度的建立落实情况进行检查。督促被审计单位进一步修订和完善规章制度,不断完善预警机制建设,增强经济活动免疫功能。

四、工作要求

1、高度重视。开展审计问题整改落实督查工作,是落实区委区政府关于加强审计工作重要指示的具体举措,是进一步巩固审计整改成效、推进党风廉政建设的重要抓手。各部门单位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把审计问题整改工作纳入议事日程,明确工作职责,确定专人负责,切实抓好审计问题的整改落到实处。

2、现场督查。区审计局将派员组成若干督查小组,自2018年9月下旬开始,对2015年以来审计项目中发现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督查。对当前能够解决的问题,要求立即整改;一时难以解决的问题,要求被审计单位制定整改计划、具体措施和整改期限。对尚需修订完善的各项规章制度,要求尽快修订完善。

3、总结上报。区审计局将及时汇总本次整改督促结果,形成总结报告上报区政府。

屯溪区审计局审计整改方案和整改措施审计问题整改措施方案

中山街道经济责任审计落实整改措施的方案

各企事业单位、机关各科(室):

根据区审计局对我街道开展经济责任审计的《审计报告》和《关于加强对审计结果整改落实的试行意见》的精神,街道办事处已召开专题会议,研究贯彻落实审计整改工作,现将落实整改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整改的内容

1、健全和完善重大事项内控制度。

(1)完善对外投资、担保、资产处置、大额资金进出等重大事项的决策和审批程序;

(2)完善财政划拨专项工作(活动)资金结转的手续。

2、严格执行内控、财经制度。

(1)规出纳人员配置,加强现金、支票、印鉴的日常管理;

(2)及时提供专项工作(活动)资金的结算报告;

(3)完善固定资产的采购及审批手续。

3、严格实行会计核算。

(1)规会计核算,正确运用会计科目;

(2)明确开发成本,及时结转完工项目;

(3)注重单位内部独立核算账户收入与支出的配比。

4、切实加强内部管理。

(1)及时组织对往来账款的清理和账户处理;

(2)加强对财政资金使用情况的监督;

(3)禁止虚开发票,列支费用;

(4)合理设置账户;

(5)理顺直属公司投资关系;

(6)加强对会计人员业务能力、工作责任心的培养。

(二)整改意见

积极落实整改责任制,强化整改责任追究制。具体意见如下:

1、健全和完善内控制度

一是制定重大事项决策、审批程序方面的制度;

二是制定财政资金的管理、使用的具体规定;三是完善重大事项报告、决策及审批程序。

2、加强对内控、财经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

一是会计人员应发挥监督职能,并对会计业务处理的合法性负责;

二是加强宣传和管理,提高执行制度的自觉性;三是加强日常监督和检查,重视整改情况落实。

3、增强会计人员的责任心,切实提高会计人员的综合素质

一是加强会计核算的业务指导,完善对会计人员考核实施办法,并将审计整改情况纳入到考核之中;

二是及时确定开发属性和结转成本;三是日常账务处理中,注意收入和支出的配比。

4、加强财政资金和财务管理

一是及时组织往来账款的清理和账户处理;

二是加强对财政资金使用情况、划拨及结转情况的管理;三是提高账务处理能力,杜绝虚开劳务费发票行为;四是后勤账户纳入办事处行政账户统一核算和管理、事业单位账户适当归并;五是理顺直属公司投资关系,解决注册资本金未到位题;六是定期开展业务培训和岗位交流,加强业务能力、工作责任心的培养。

(三)整改要求

1、组织实施

成立落实审计整改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落实审计整改工作的组织领导。办事处主任任组长、纪工委书记任副组长,组员有办公室、监察室、财政所、经管站、审计室等部门负责人组成。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落实审计整改的各项具体工作。办公室成员有监察室、财政所、经管站、审计室等部门人员组成。

2、整改时间安排

本次落实审计整改工作自《审计报告》出具之日(2014年7月24日)起三个月之内完成(即2014年10月24日前)。具体分五个阶段:

(1)动员部署阶段(2014年7月25日至8月11日)

通过深入的思想发动、政策法规宣传和落实整改责任制,进一步提高对落实审计整改工作的认识,对存在题能及时地组织整改实施。

街道审计室、财政所、经营管理站等经济管理职能部门,要加强与被整改单位或部门的联系与沟通,及时指导、研究具体整改措施和审计意见、建议的采纳,切实提高审计整改率和审计整改质量。

(2)落实整改阶段(2014年8月12日至9月20日)

落实审计整改责任的单位或部门要按照《审计报告》或区审计局的要求,抓紧制定具体整改办法及审计意见、建议的采纳。各单位负责人、财务人员对落实整改情况、审计意见、建议的采纳负责,对审计提出的题,须逐条整改,并将书面落实整改情况于2014年9月20日前报街道落实审计整改工作办公室。

(3)整改情况的检查阶段(2014年9月21日至9月30日)

落实审计整改工作结束后,街道落实审计整改工作领导机构将对各单位、各部门具体整改办法及审计意见、建议采纳情况进行检查。对未执行审计结果或执行不到位的,查明原因。对具体整改办法及审计意见、建议采纳走过场的单位或部门,审计整改工作领导机构及时了解情况,给于通报批评并责令整改。

(4)整改情况落实的反馈阶段(2014年10月1日至15日)

街道审计室,根据街道各单位、各部门的整改情况进行汇总、总结。并将总体执行审计决定情况、采纳审计报告意见及建议情况,以及内控制度建立情况报区审计局。

(5)整改情况的督查回阶段(2014年10月16日至30日)

区审计局赴中山街道审计组,在此阶段对我街道整改情况进行督查和回。审计整改方案和整改措施审计问题整改措施方案

根据市委、市政府的部署安排,我市2017年村级审计工作已全面结束。通过审计我镇村级财务工作存在问题较为突出。根据市委、市政府要求,对审计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必须于11月10日前整改结束,为认真扎实的搞好村级审计问题整改工作,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我镇村级审计问题整改方案。

一、认清形势、提高认识

农村财务工作事关农村稳定与发展的大局。一直以来是农村工作重点,通过这次市里组织的统一审计发现,由于在执行“一定两议三监督”农村工作法不到位,以及在执行有关财务管理法律法规方面存在不按程序、违规操作等。致使我镇村级审计问题突出,有些村财务案件久拖不结,严重危害了农村的稳定与发展。当前正值农村村级班子换届,为打造一个风清气正的换届环境,确保换届选举顺利进行。全镇各级要充分认清形势,扎实工作,对照村级审计出的问题,认真落实,立即整改,确保农村审计问题整改工作按时完成。

二、加强领导、明确分工、压实责任

为认真扎实的搞好村级审计问题整改,镇党委政府成立整改工作领导小组,镇长任组长,纪委书记、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工作区区长为成员(名单附后)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经管统计审计服务中心,郭宗万任办公室主任。设立九个村级审计问题整改小组,即以九个工作管区为单位。工作管区总支书记,管区区长、记账会计为第一责任人,负责协调、指导、组织整改本辖区内村庄审计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各村要成立村支书为组长,村委主任为副组长,村文书、财会人员、理财小组人员、村务监督人员组成的审计问题整改小组,对照审计问题清单按照要求不折不扣的进行整改。

三、村级审计问题整改办法

票据管理不规范:凡审计出使用普通收据、白条及其它非正规发票入账的,要出具正规发票经当事人、理财人员签章,经镇整改领导小组审核签章后将正规票据粘贴到原账后。无会议记录、合同、工程明细、理财小组签章的,要将会议记录、合同、工程明细补齐分别经当事人及理财人员签章,经镇整改小组审核后粘贴到原账后。

工程类项目:合同管理不规范未按一定两议三监督实施,无工程明细、无合同,要将会议记录、一定两议三监督资料、施工合同及工程明细材料准备完善,开具正规发票,一并经当事人及理财人员签章,经镇整改小组审核签章后粘贴到原凭证后。

高息举债:立即停止举债,特别是利息支付与结转。重点村举债问题要立即召开党员、群众代表会议审议停止。

工资类支出无明细:工资类支付要做好明细表,经当事人及理财小组签章后,粘贴到原凭证后。

村级财务人员不交接或交接不及时:各工作区要采取得力措施,于11月5日前交接结束。

村庄垫付问题严重,程序不合理:要按一定二议三监督程序进行,会议记录、资金用途、明细,是工程类的(含机械费)要有工程合同,开据正规发票,经当事人、理财小组签章后,报经管区总支书记及区长审核签字后粘贴到原凭证后。同时各村要停止资金垫付。

开支不合理:对超出规定范围的租车费、报刊费及保险、日用品、慰问品等费用应由当事人交回。收据经当事人及理财小组签章后,报经管区总支书记、区长审核签字后入账。

债权债务化解不及时:及时清收债权,化解债务。按照债权债务清收政策分类管理。

收入支出入账不及时:按照程序召开好会议审批入账,于11月10日前全部入账结束。

村委与企业财务混淆:主要在大村,要做好会议记录项目审批,缺少部分要补齐。由当事人、理财小组签章后,经管区总支书记、区长审核签字后粘贴到原凭证后。

固定资产账实不符问题:按程序召开好会议,及时核销空、无、低值资产,及时结转在建工程,做到账实相符。

四、摸清底子、列出清单、立即整改

10月28日--10月30日为摸清底子列清单阶段。各记账会计对照审计结果,列出清单由各工作管区组织各村召开会议,向各村安排整改事项,指导各村具体整改内容,做到不漏一个村,不漏一项问题。

10月31日--11月10日为整改阶段。各村将整改后票据、合同、会议记录、工程明细等签章后报整改小组(工作管区),经整改小组总支书记、管区区长签章后由记账会计按照会计财务规定入账整改,确保按时完成整改。

五、严肃纪律、责任追究

各工作管区、各村党支部、村委会,农村财务事关农村稳定与发展大局,市审计组已为各村列出审计问题,任务已经明确,大家一定要认真对待,依法按程序予以整改。对弄虚做假拖延整改或拒不整改的由纪检部门根据财务管理规定及相关法律法规,严肃追究当事人责任,违法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对在整改过程中未按期整改或整改不到位的单位进行通报批评,并视情况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严格落实“一定两议三监督”工作机制,切实搞好民主监督管理

1、进一步落实“一定两议三监督”工作,将农村“一定两议三监督”工作法落实,作为工作管区、包村干部工作责任考核。

2、切实搞好民主监督管理制度落实,严格财务审批程序。各村资产购置和资金支出严格执行平新发〔2017〕11号《关于加强农村集体财务规范化管理工作的意见》。工作管区和包村干部全程参入,签字留印,否则一律不予审批。

3、加强镇村财务人员培训和队伍建设,以村级审计问题整改为契机,组织镇村干部和财务人员进行,财务知识和财经纪律培训,切实提高依法、依规理财自觉性。镇经审中心切实转变工作作风,严格把关,同时加强内部审计力度,内审人员每月对各记账会计所记财务进行审计,并依据审计结果提出处理意见,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4、严格财经纪律,严肃处理违规违纪现象。镇纪检部门对违规违纪问题及时处理,严格财经纪律,对违规违纪人员严肃处理。

第四篇:整改报告审计整改报告

2015单位审计整改报告范文

篇一

我代表市人民政府,向市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报告2013年审计工作报告中指出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高度重视审计整改工作

市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九次会议审议了《关于2012市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并作出了《关于加强对审计工作报告中指出问题整改监督的决定》。市政府高度重视市人大常委会审议意见,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审计整改工作,要求各部门单位强化审计整改责任,采取有效措施,切实纠正审计查出的问题。同时,要求突出长效机制建设,完善制度、强化措施、硬化手段、规范管理,防止类似问题再度发生。各相关责任单位高度重视审计整改工作,成立审计整改工作机构,制定审计整改工作方案,明确审计整改工作责任,落实审计整改工作措施,对审计查出的问题,认真研究,深刻剖析,逐条整改,对暂时不能整改到位的,制定整改计划,明确整改措施,限期整改到位。

截至10月底,《审计报告》中反映应整改的问题27个,已整改到位21个,涉及单位26个,正在整改的问题6个,涉及单位5个。家电摩托车补贴资金违规共立案调查23家,刑事拘留16人,取保候审12人,批捕1人。追回家电摩托车补贴资金733.27万元,取得了较好的整改效果。

二、审计整改落实情况 (一)关于年初预算编制不够完整和细化问题。2013年市本级已编制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实行全口径预算管理,预算编制不够完整问题已整改到位。 年初预算不够细化问题,主要是预算编制时间与部分专项工作任务确定时间存在差异造成的。我市部门预算编制时间较早,一般于每年9月份开始编制下年预算,而一些专项资金如教育费附加和城市维护费等支出,具体安排项目在预算编制时无法确定,需要经过一定时间的调研论证,在次年

5、6月份才能落实到项目,项目安排情况已单独向人大汇报。今年将督促有关部门提前做好专项资金项目准备工作,争取2014年相关支出与部门预算同步向人大汇报。 (二)关于部分用地单位至今年5月拖欠国土出让收入41593.94万元问题。今年以来,市政府对国土出让收入清欠工作抓得紧、谋划早,多措并举进行清缴。一是召开清欠动员大会和每月的工作调度会,研究部署清欠工作任务,调度清欠工作进展情况,督促清欠工作落实到位;二是加强职能部门协调配合,下达催缴通知书,组织人员上门催缴;三是强化清欠工作措施,对欠缴单位采取停办一切手续、不准参加新的土地招拍挂等措施。对无任何理由长期拖欠国土出让收入的单位,由国土部门提请仲裁,再通过司法程序进行强制收缴。在今年5月份以前收回4.11亿元的基础上,至10月20日,又收回国土出让收入欠款2451.57万元。 目前仍欠缴国土出让收入39142.37万元,其中:2012年以前欠缴20294.37万元,欠缴单位12个,2012欠缴18848万元,欠缴

单位2个。14个欠缴单位中有两个欠缴大户:即小埠投资开发集团公司欠缴10200万元,占欠缴总额的26%;湖南中宁置业有限公司欠缴16650万元,占欠缴总额的43%。10月8日和10月17日,市政府分别专门召开国土出让收入欠款清缴调度会,要求欠款单位尽快缴清所欠国土出让收入,逾期未缴的收取一定滞纳金,小埠投资开发集团公司和湖南中宁置业有限公司均已承诺11月底前缴清欠款。 (三)关于国土出让收入133749.96万元未及时清算缴入国库作政府性基金收入,资金存放在市乡镇财政管理局和市非税收入管理局问题。2012年前,市级国土出让收入由市乡镇财政管理局负责设立专户统一征收,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财政直接征收、专户核算、收入分解、净收入上缴国库”征管模式。从2012年起,市级国土出让收入征收职能进行了调整,实行由市非税收入征收管理局委托市乡镇财政管理局征收模式,国土出让收入直接缴入市非税收入汇缴结算户,资金结算后由市非税收入征收管理局缴入国库纳入基金预算管理。 至2012年12月,存放在市乡镇财政管理局“暂存款”的108305.49万元,主要是2012年前发生的未结算支付的预付款和保证金,以及部分项目未及时办理相关结算手续暂不宜确认为国土出让收入的款项,因此未及时缴入国库作政府性基金收入。今年以来,加大了这部分资金的清理力度, 1-9月,已结算转入政府性基金收入39274万元,从2013年10月起,市级国土出让收入将纳入市财政国库管理局财政专户管理,市乡镇财政管理局国土出让收入账户将予以撤销,今后类似问题将不会出现。 (四)关于国库集中支付指标结余挂账23856.9万元问题。主要是特设专户项目进度及上级指标下达过缓造成指标结余较大。这部分结余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一是工程在建、项目未完工或已完工但未办理结算形成的结余;二是特设专户项目进度过慢形成的结余;三是零星指标未及时清理使用形成的结余;四是待付的往来资金或代管资金结余;五是非税收入结余;六是项目完工结算后形成的专项净结余;七是正常经费结余。

今年7至8月,按照市人大及市财经工作领导小组要求,市财政局多次召集会议、制订方案,对市直集中支付单位指标结余情况进行了全面摸底清查,认真查找原因,提出了处理意见和建议。一是加强专项资金管理;二是及时清理零星指标;三是加强往来资金清算;四是加强财政监督检查;五是统筹安排结余资金。同时,拟在编制2014年部门预算时,将2013年结余指标纳入部门预算,部分结余资金由市财政收回统筹安排。对已完工结算项目产生的净结余,由市财政收回,统筹安排用于下新增项目;对纳入预算管理,实行以收定支方式拨付的行政事业性收费、罚没收入、政府性基金收入,确定拨付比例 时综合考虑上指标结余情况,对拨付后至下一7月1日仍有结余的指标,由市财政收回;有正常经费结余的单位,原则上不考虑追加工作经费,对拨付后至下一7月1日仍有结余的指标,由市财政收回。 (五)关于财政专户归口管理不彻底问题。近年来,我市认真贯彻落实《财政部关于清理整顿地方财政专户的整改意见》、《国务院办公厅转发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财政专户管理意见的通知》和《财政部关于印发<财政专户管理办法>的通知》等文件精神,高度重视财政专户管理工作。一是狠抓财政专户清理整改;二是狠抓财政专户归并、撤销;三是狠抓财政专户归口国库管理。印发了相关文件,明确了工作职责,分工协作,逐步推进。同时,按照上级文件精神,建立健全财政专户管理长效机制,结合上级审计和同级审计提出的整改意见,出台相关管理制度,明确管理部门工作职责,强化内控机制建设,建立不相容岗位严格分离制度,完善财政专户信息管理系统,确保财政专户资金安全高效运行。至10月底止,除根据《湖南省非税收入管理条例》第二章第十一条规定保留“郴州市非税收入汇缴结算户”,并更名为“郴州市财政局非税收入专户”,加盖国库部门印章外,审计报告中所指定期存单55张已按相关规定归并到36张,9个非税收入专户已实现非税与国库共管,8个土地出让收入支出账户撤并工作正在进行中,预计本月可完成,市本级财政专户归口管理已整改到位。 这项工作得到了上级财政部门的充分肯定,在今年9月全省财政专户整改工作通报中,两个市受到省厅的表扬,郴州市是其中之一。篇二:审计查出问题的处理和整改情况的报告

关于2003市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的处理和整改情况的报告 2006-12-12 ——2005年4月26日在市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上 市人民政府秘书长 尹维真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2004年,市审计局依照《审计法》的规定,组织开展了2003市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审计结束后,向市政府提交了审计结果报告,并受市政府委托,向市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三次会议作了审计工作报告。市人大常委会向市政府提出了审议意见和建议,要求市政府针对查出问题抓好整改工作。

市政府对审计结果和市人大提出的审议意见和建议高度重视。市长办公会对落实整改情况进行了专题研究。按照李宪生市长关于“必须责成有关方面严肃整改,对不力者,应实行严肃的责任追究”的批示精神,李涛副市长多次组织相关部门落实整改,并于4月13日召开全市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通报会,对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措施和结果进行了再检查、再布置,要求各单位按照李宪生市长的批示精神,进一步加大力度,建立责任制,将责任落实到人。市审计局按照市政府要求,对被审计单位落实审计结论的情况进行了检查,各被审计单位认真采取有效措施整改,内部管理得到进一步加强。

市人大常委会十分关注审计查出问题单位的整改落实情况,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苏忠遂和市人大财经委、预算工委多次听取市政府对查出问题整改的工作汇报,并到有关区检查整改情况。市人大预算工委还派出专人深入到被审计单位进行抽查,促进了被审计单位的整改工作。

从总的情况看,各单位对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行动迅速、积极主动、成效明显。据统计,到目前为止,已上缴财政各项资金27598.79万元,已拨付滞留的财政资金2501.35万元,已调账整改资金3807.66万元,已收回各类被挤占挪用的资金4634.82万元。制定完善相关政策和各项规定、办法12项,向司法机关和纪检、监察部门移送案件线索2起。 现对照审计工作报告,逐一将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报告如下:

一、市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中存在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本级预算和财政管理方面 1.关于预算编制中,部分指标没有分配到项目和单位的整改情况 市财政局成立了预算编制审查中心,进一步完善了预算编制审查工作。在编制2005年的预算过程中,已纠正了两个开发区的部分预算指标没有分配到项目和单位的做法,对预算支出已细化到项目;在财政工交和商贸事业费的预算分配中,已纠正了预留预算指标和采取中途追加的分配方式。

2.关于政府采购预算编制不完善,超预算采购现象突出的整改情况

针对部分单位在编报采购预算时,未从实际需要出发,采购预算金额较小、品目较窄,在实际采购中,中途追加较为普遍的情况,市财政局制定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管理工作的通知》,并要求各部门和单位,认真编制政府采购预算,进一步规范政府采购行为。市财政局将严格规范政府采购预算编制、执行和调整,实行政府采购计划管理,避免类似问题的发生。 3.关于新菜地开发基金预算管理不够完善、部分资金闲置的整改情况

市财政局已于2004年11月将没有按规定上缴国库的新菜地基金4300.78万元,全部上缴国库。另外,新菜地开发基金中的“暂存款”余额1098.18万元,已按现行财务制度要求,调整了有关账目。“暂付款”257万元已得到处理,其中:市规划局借用的7万元已收回;市饲料工业公司1986年借用的100万元,由于企业改制,已根据相关政策,经有关部门批准,将此借款转为国有资本金;原汉口饭店1984年前借用的150万元,因该饭店2000年已改制,股权全部转让,尚有部分转让款未到账,市财政局负责在转让款到账后收回借款。

(二)部门预算管理和执行方面 1.关于预算编制、批复不规范的纠正情况

市财政局对一个部门批复两本预算的情况已予以纠正。为此还制发了《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做好深化“收支两条线”改革工作的通知》及《市财政局关于做好2006年市直部门预算编制工作的通知》,规定对市直二级单位的预算,统一由主管部门审核汇总;市直各种临时机构的预算,统一由其挂靠的部门审核汇总,将二级单位和临时机构的预算并入部门预算一起下达。

市财政局从2004年开始,已统一将预算编制细化到二级单位。 2.关于部分单位预算编制不规范等问题的整改情况

市园林系统少列事业收入444.69万元的问题,已于2004年9月进行了整改处理,11月向税务部门补交了相应的税款;市商业局少列世贸大厦租金收入102.19万元的问题,已于2004年7月31日整改作收入入账;市建委少列的各种收费285.13万元,已于2004年12月30日并入部门的账户,实行统一管理。

市科技局已于2004年扣除下属四个科研所重复列报预算经费235.88万元,作为项目经费重新安排使用。

3.关于部分二级单位财务收支亟待规范的纠正情况

在市建委组织专班的监督清理下,城建档案馆被挪用的档案保证金3342.9万元,已归还2287.24万元,其中,收回委托投资、质押担保及借款资金1055.5万元;收回武建集团用房产抵还300万元;通过调整单位“事业支出”和“事业基金”归还931.74万元。制定了归还档案保证金计划的有455.66万元,其中:武汉盛源房地产开发公司200万元、市城建委党校100万元、武汉北斗集团公司155.66万元。对1989年至1994年挪用档案保证金用于发放委托贷款和对外投资的600万元,市政府已责成市建委组成工作专班,对该问题进行全面清查,并将清查结果报市政府。目前商请司法机关介入调查。

另外,该馆截留收入直接转为“职工福利基金”的56.15万元、单位银行账面余额比银行实际存款少166.88万元等问题,已进行了纠正,纳入账内管理。

市建委城建档案馆收取的档案保证金,根据规定应存入市建行,在动用保证金利息时,应编制用款计划报市建委审定后执行。城建档案馆违反档案保证金管理的规定,于1999年和2000年将档案保证金1329.36万元存入原武汉国际租赁公司和武汉科技信托投资公司,因两公司清算,存款至今无法收回。对该馆存在的这些问题,市建委已责成有关当事人就违反规定的行为作出深刻检查,并将依据有关规定,对当事人追究相关责任。

市建委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站应收未收租金46.22万元,已于2004年12月收回。

市园林局所属市动物园管理处应收未收1993年7月至2003年12月合作经营收益590万元、水电费218.28万元、租金收入12.27万元的问题,市园林局已督促市动物园与合作方就解决方式达成意向,依法依规进行处理。

(三)税收征管方面

1.关于少征、漏征各项税收8141.29万元的纠正情况

截至目前为止,在市地税局的督促下,相关区局已征收入库8120.21万元,入库率99.74%。

余下未入库的21.08万元,将于2005年4月前征缴入库。 2.关于压欠力度不够,造成企业欠缴各项税款21300.41万元的纠正情况

截至目前底为止,2003开票未入库的税款,已组织入库2658.6万元;2003年以前开票未入库的税款,已组织入库6710万元,清缴入库率61.05%。对余下的欠税企业,市地税局将采取纳税信用评定和“以票控税”等措施,压减陈欠税款,防止新欠发生。 3.关于调节收入进度,延压的5153.59万元企业税款,已于2004年初全额入库

市地税局要求东西湖区地税局提高认识,规范税款征收入库,避免此类问题再次发生。

(四)科技三项费用管理使用方面 1.关于市科技局通过科技三项费用及其项目的运作,共筹集资金2712.8万元用于科技大楼建设的纠正情况

市科技局2004年12月已撤消为承建科技大楼的某置业公司向商业银行借款500万元提供的质押担保,质押资金全部收回;到目前为止,已归还科技三项费用538万元;对三年来通过火炬投资公司以科技成果转化基地建设的名义,转拨给市科技局用于科技大楼基本建设的1200万元问题,市科技、财政局已停止了这种做法,不再继续拨付资金。对尚未归垫的474.8万元,市科技局将采取科技大楼部分楼层出售变现的办法,确保2005年6月底前全部归还。同时进行延伸审计后,将结果报市人大财经委员会。 2.关于科技三项费用滞拨4623.27万元问题的纠正情况

截至2005年2月为止,市科技、财政局已拨付2063万元,其中:市科技局1063万元,市财政局1000万元。对还未拨付的资金,为避免造成新的损失,两局将择优选择项目年内拨出,对年底前仍未拨出的资金将收回预算重新安排。 3.关于科技三项费用贷款回收率低、大量贷款逾期、呆滞并造成损失的纠正情况 2003年底,市财政、科技局应清理收回的科技三项费用贷款共5425.25万元(未收回的贷款中2000年前的贷款4690.5万元,占应收回贷款的86.46%)。其中市财政局3520.2万元(截至2003年末,应收回到期贷款4780.2万元,审计期间已收回贷款1260万元),市科技局1905.05万元。整改期间已收回265.7万元。两局对贷款逾期的项目进行了分类,并确立了分类清收的原则:属于项目成功、经营正常的24户企业的待收资金1822万元,要求企业列出还款计划,年内收回,做到应收尽收;属于改制、破产的52户企业的待收资金1960.05万元,按照改制企业有关政策,作出相应处理;属于经营困难、负债较重等情况的39户企业的待收资金1377.5万元,已责成市科技局积极清收并将清查结果和处理意见报市政府。 为保证上述工作能够顺利完成,对科技三项费用贷款尚未偿还的企业,新申请的项目一律不受理,已安排的新项目资金,一律予以停拨;另外,对办理了相关抵押手续的企业,通过处理抵押物的方式归垫;同时市财政、科技局已联合印发《关于催收科技项目有偿资金的通知》,与委托银行共同催收。

(五)政府投资建设项目方面 1.关于部分项目单位未严格执行基本建设程序和“四制”规定的纠正情况

部分项目单位未严格执行基本建设程序和“四制”规定的问题,已引起有关项目建设单位的重视,并采取了相应措施引以为戒,防止此类现象发生。对洪山区市政总公司违规出借资质证书,非法获利31.96万元的问题,已上缴财政。 2.关于部分单位挤占、挪用、截留项目建设资金的纠正情况

市政府已责成相关部门和单位采取了措施。其中,市蔬菜集团公司挪用转基因番茄产业化项目资金667.1万元的问题,已于2004年底归还了520.9万元。余下的146.2万元,将由蔬菜种子公司2005年6月之前以项目配套设备归还。 市沿河大道改造指挥部、长江乐园建设指挥部等7个建设单位挤占工程成本的问题,已依据有关法规进行了清理,调整了有关项目建设单位的账务,挤占的工程成本已被纠正。

武汉大花山生态园林有限公司、武汉森茂生态绿化有限公司挪用环城森林生态工程征地补偿费共计180.5万元的问题,已于2004年4月全部收回。

市江堤加固项目建设中汉南区、江夏区的项目建设单位挤占、挪用、截留“取土费”用于非项目支出的224.33万元,市江堤加固工程管理办公室已于2004年11月全部整改收回。 3.关于部分项目建设资金管理不规范,存在套取资金和项目间相互挤占资金的纠正情况 原市市政建设局项目资金互相扯用的问题,在该局撤销后,已由市相关部门和单位按资产管理关系,进行清算调整予以纠正。

市司法局所属戒毒劳教所将已核销的98.89万元水电增容费支出列入劳教大队扩建概算、套取资金的问题,已于2004年2月收回。

沿河大道二期工程资金被其他项目占用110.89万元的问题,市建委经过清理,按建设项目重新调整了资金调拨。项目责任单位已采取调整相关账目的办法,使项目间相互挤占、混用资金的情况得到纠正。

4.关于层层滞拨环城森林生态工程征地补偿费的纠正情况 在市林业局的干预下,市林业发展公司及东西湖区园艺公司已于2004年1月至2月,对滞欠的438.35万元征地补偿费全部拨付。 5.关于个别项目建设成本不实,有的甚至超付工程款的纠正情况

长江干堤汉南至白庙加固工程项目长期挂账348.19万元问题,已引起市水务局和项目建设单位的重视,决定在工程竣工和财务决算时清理、调账。江岸区解放大道下延线工程建设指挥部多计工程结算款94.2万元的问题,已于2004年3月调减工程决算。市沿河大道改造指挥部等单位超付工程款241.8万元的问题,市建委进行了清理核实,对超拨的资金已全部收回。

(六)四个远城区财政运行状况调查方面 1.部分区存在一定的虚增财政收入的纠正情况

对蔡甸区沌口小区管委会、新洲区财政局和阳逻等4个财政所,采用列收列支、空转土地有偿出让收入等方式虚增财政收入分别为3927.2万元和627.6万元,江夏区郑店、流芳、纸坊财政所,新洲区财政局及道观等4个财政所分别空列财政性收费收入1018万元、1823.7万元等问题,已引起市、区两级政府的高度重视,市政府要求各区政府拿出具体措施坚决予以纠正,切实维护预决算的严肃性。蔡甸区政府制发了《关于切实加强全区土地交易资产以及分配管理实施意见的通知》,将所有土地收入纳入财政专户核算,从源头上避免虚增收入;江夏区政府将对执收单位的收入项目严格核算,避免将非预算内收入纳入预算内,并合理下达各乡镇行政性收费收入计划;新洲区政府通过深化收支两条线改革,规范非税收入管理,真实、准确反映其财政收支状况。 2.虚列财政支出的纠正情况

黄陂区财政局按预算安排,在拨付区科技局科技三项费用400万元的同时,又从区科技局收回该项资金330万元,年终按400万元列报决算,区政府已纠正了不规范的做法。在2005年预算安排中保证了科技三项费用的资金来源,并承诺将严格按预算法的相关规定,对科技三项费用据实列支。

蔡甸区2003年实际拨付挖潜改造资金297.2万元,年终按800万元列报决算支出,虚列支出502.8万元挂预算暂存,区政府已将502.8万元全部作为企业发展资金拨付到位。 3.对4个区的部门预算编制不规范,临时性追加较为频繁的纠正情况

蔡甸、江夏、黄陂和新洲区政府对审计调查反映的问题进行了专门的研究,各个区都采取了有力措施,进一步加强财政管理,深化部门预算编制工作,提高部门预算编制的质量,增强预算的约束力。对可预见的支出一律通过年初预算安排;除突发事件、特大自然灾害等特殊因素外,中途一律不得追加支出;由于政策变化和特殊情况确需调整的,要报经区人大

批准后才能执行,确保预算的严肃性。

(七)国有企业改制方面

市政府对国有企业改制工作非常重视,去年安排审计部门对市、区改制企业进行了审计调查,揭示了部分国有企业改制中存在的问题,引起市政府的高度重视,并责成市国资管理部门及有关区政府研究进一步完善了国有企业改制的控制办法。对审计发现的重大问题,已移交司法部门和其他相关部门进一步查处。 1.中南汽车修造有限公司改制中存在问题的纠正情况

中南汽车修造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南汽修)将4.34亩国有划拨土地使用权向市土地交易中心申请挂牌转让,湖北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土地净价1135万元摘牌,但中南汽修实际只收到土地转让金400万元,低于摘牌价735万元的问题,市审计局已于2004年9月作为案件线索向江汉区检察院移交。江汉区检察院经核查后证实:中南汽修所属汽车修配厂为集体所有制企业,2001年底因解决改制中的资金缺口,将其青年路308号4.34亩土地以400万元转让给湖北省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2002年3月经职代会同意签订了转让协议。2002年3月到10月该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分4次将400万元转让费付清。2003年4月,为办理土地的过户手续,汽车修配厂按规定将该地块在武汉市土地交易中心挂牌,挂牌价为1135万元。汽车修配厂称在土地交易中心高挂土地交易价的目的是为了避免土地被别人摘牌。江汉区检察院未发现该土地转让过程中有属于检察机关管辖的贪污、贿赂等职务犯罪行为。 2.武汉建筑机械厂改制中存在问题的纠正情况

武汉建筑机械厂以3000万元的价格出让69.42亩土地给某房地产公司,比土地中心摘牌价3200万元低200万元的问题。在审计查出后,该厂已与房地产公司签订补充协议,目前该厂正在依法依规追索200万元转让差额款。

武汉建筑机械厂瞒报资产总计632万元的问题。其中,瞒报下属劳动服务公司净资产447万元;未将同益大厦5间商用房合计价值185万元纳入资产评估范围。市国资经营公司于2004年11月委托中介机构对该厂进行了全面的责任审计,督促整改,将瞒报的632万元资产已纳入账内并进行了重新评估。

3.东西湖棉纺厂改制中存在问题的纠正情况 东西湖区政府非常重视东西湖棉纺厂的改制工作。东西湖棉纺厂在改制过程中将510.8万元的新机器设备及将原材料、产成品以300万元的价格转让给新东棉纺织有限公司,转让价格低于市场行情284万元的问题,在审计调查事中和事后,东西湖棉纺厂清算组分别提供了东西湖区人民法院裁定书,裁定转让行为有效,促使其完善了相关法律手续。 4.武汉自动化仪表厂改制中存在问题的纠正情况

对武汉自动化仪表厂在改制中未将欠银行利息、欠缴退休人员医疗保险费等负债1144万元纳入评估范围的问题,硚口区政府已按有关规定将905万元的工商银行利息作挂账处理。欠缴退休人员医疗保险费等已得到全部纠正。 5.洪山商场瞒报欠税200万元的纠正情况

对洪山商场瞒报欠税200万元的问题,洪山区政府将督促企业于2005年6月底前将所欠的200万元税款上缴国库。

6.武汉制药机械厂改制中存在问题的纠正情况

武昌区武汉制药机械厂188名职工未领到补偿金的问题已全部解决。截至2004年12月底,188名职工中,有95名成为新公司股东,其补偿费已作为入股资金;78名由新公司作为内退职工安置发放内退工资、交纳社保医保等;15名已支付了补偿费。

(八)其他部门财务收支方面 1.关于一些部门和单位挤占挪用专项资金的纠正情况篇三:全面审计工作整改落实情况汇报

全面审计工作整改落实情况汇报

审计办:

为进一步加强行业生产经营管理,规范财经秩序,切实做好全面审计工作,切实巩固全面审计成果,根据9月28日全市系统主要负责人会议精神及全面审计整改工作布置的要求,现将自查情况汇报如下:

一、工作开展情况。

(一)领导重视,部门协调配合。为加强全面审计工作的领导,我局及时成立了以局长为组长的全面审计工作领导小组,由综合办牵头,各科室协调,明确各科室职责,坚持“谁立项、谁实施、谁立卷、谁负责”的原则,做到职责清晰,责任到人,同时把全面审计工作列入工作考核重点,作为年终评先评优先决条件,确保了工作成效。

(二)突出监管环节,注重监管到位.要求监审人员积极参与各环节监督工作,检查决策是否规范,实施是透明、民主,验收效果实行痕迹化作业,力求内部监管到位。

二、整改落实情况 我局在自查、复查“回头看”工作中针对以下7个方面的问题进行了自查:

1、基建工程项目投资管理问题。

2、基建工程项目、物资采购项目和宣传促销项目招投标问题。

3、职工入股问题。

4、工商之间不规范交易问题。

5、职工薪酬方面的问题。。

6、跨期收入问题。

7、假发票问题。

我局经自查未发现发问题,但在下步工作中将进一步加强管理,规范流程,全面落实严格规范要求。

(一)提高认识,进一步增强法律意识、规范意识和责任意识。对涉及生产经营管理环节的项目,严格执行法律法规,规范业务流程,强化环节控制。

(二)加强资产管理,确保国有资产保值增值。安排专人负责办理我局的相关产权证件,日前我局的房屋产权证件已全部办理完毕。

(三)加强费用管理,严格执行预算控制费用支出,特别是要加强费用报销的审核,规范票据管理,做到业务真实、要素齐全、依据充分、报销合规。对因当事人未验证发票真伪,出现用假发票报销的问题,一经查实将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四)加强销售管理,对销售收入的确认问题,要执行国家有关规定,对已完成工商交接手续按权责发生制的原则及时办理结算。

(五)完善制度,强化监督,努力提高制度的执行力。进一步完善制度,堵塞制度漏洞,做到流程合理,规范运行。 加强制度执行的过程指导,提高制度的执行力,加强制度执行的内部监督,将监督结果纳入目标考核,确保制度规定落到实处、见到实效。 2012年11月19日篇四:关于审计整改情况的报告-上海市审计局

关于审计整改情况的报告

上海市审计局

上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现就2012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如下:

今年7月25日,市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听取了市政府《关于2012市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7月26日进行了分组审议,并就落实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提出了审议意见。对审计揭示的问题及整改,市政府高度重视,杨雄市长于8月12日主持召开市政府第20次常务会议,专门听取关于2012市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情况的汇报,并对落实审计整改做了部署,要求对执行财政纪律不到位的问题,切实加强管理,做到越管越严;对制度本身不够完善的问题,不回避矛盾,切实研究解决。

市审计局按照市人大常委会审议意见和市政府的有关要求,认真落实市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审计整改工作的意见》,切实加大对审计整改工作的跟踪检查力度,督促被审计单位认真整改审计查出的问题,促进整改落实到位。 有关部门和单位认真执行审计决定,积极研究审计意见和建议,及时制定整改方案,切实采取有效措施,不断加强审计整改工作。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制定整改时间表,落实

整改责任。相关单位对审计结果高度重视,通过召开专题会议、建立审计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等形式,认真研究部署审计整改工作,明确责任分工和阶段性整改目标。如,市民政局将审计报告中反映的问题逐条分解,明确整改责任的归口部门,将整改工作划分为动员部署、落实整改、跟踪督查三阶段,确保整改不走过场。二是注重建章立制,完善内部管理,形成整改长效机制。相关单位将审计整改工作作为加强自身管理的契机,对相关人员进行财经纪律和财务知识培训,加快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规范预算执行和资金使用。如,市新闻出版局针对审计提出的问题,制定了多项出版物审读工作管理办法;市委党史研究室根据审计建议,修订完善了会议申报、审批及备案制度。三是举一反三,由点及面,逐步扩大审计整改的效应。相关单位在全系统范围内通报审计结果,要求各单位、各部门增强对审计整改工作的认识,对审计披露的共性问题,认真对照自查,改进工作,杜绝类似问题发生,真正将审计整改的成效落实到实际工作中去。如,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在系统内工作会议上向处级以上干部通报审计情况,开展案例教育,对审计发现的问题进行重点案例解析,在经费管理、课题管理、合同管理等方面加以改进。

一、市财政局组织执行市级预算、市地税局税收征管审计查出问题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管理审计调查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市财政局组织执行市级预算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 1.对未根据政策变化情况督促预算单位及时调整预算的问题,市财政局加强各项政策执行和预算执行情况跟踪,并根据新政策,督促市就业促进中心在今年年中调整市级自谋职业城镇退役士兵社会保险费的预算,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率。 2.对公务卡制度改革实施情况监督检查措施还不完善的问题,市财政局在市级预算执行信息化系统中设置公务卡使用情况预警指标,及时提醒预算单位执行公务卡报销制度规定,并加强公务卡制度改革落实情况的考核,督促预算单位全面使用公务卡结算,提高财政资金使用透明度。

(二)市地税局税收征管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 1.对部分税款征收管理不规范的问题,杨浦等5个区税务分局已于今年1月至4月,将33户企业2012年应征入库的3.04亿元税款征收入库,闵行等4个区税务分局征管的7户房地产开发企业已通过汇算清缴补缴少预缴的企业所得税。 2.对部分已完成土地增值税清算的项目未按规定明确补税期限的问题,长宁等3个区税务分局征管的19户房地产开发企业中,13户企业已将6.03亿元税款补缴入库,6户企业尚有1.8亿元税款未补缴入库,税务部门正在催报催

缴中。

(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管理审计调查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1.对部分委托监管企业尚未纳入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益收缴范围的问题,市财政局正会同市国资委,对委托12个部门监管的企业进行全面梳理,逐户分析研究是否符合规定条件,逐步完善市本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益收缴制度。 2.对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编审时间较长的问题,市财政局已明确从2014年起正式编制市本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并与公共财政预算实现同步编制。市财政局将严格按照相关规定,进一步加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编审进度。

二、部门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财务收支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

对审计查出的问题,市高法院、市发展改革委、市经济信息化委、市民政局、原市卫生局、市工商局、市质量技监局、市新闻出版局、市体育局、市住房保障房屋管理局、市食品药品监管局、虹桥商务区管委会、长兴岛开发建设管委会办公室、市社会工作党委、市委党史研究室、市级机关教育培训中心、上海中华职业教育社等17个预算主管部门及其下属单位高度重视,积极进行整改。截至今年9月底,已整改问题涉及金额4.19亿元,正处于整改程序中的问题涉及金额1.08亿元,已整改和正在整改问题涉及金额占审计 查出问题总金额的71.12%;其余问题,主要是预算编报和执行、政府采购等方面的问题,已由相关部门承诺整改。由于当年预算已执行、采购资金已支出,相关部门采取建立健全规章制度等措施,承诺今后将进一步强化预算管理,严格按照规定执行。具体整改情况如下:

(一)预算编制和执行中存在问题的整改情况 1.对部分专项预算编报不准确的问题,有关部门强化预算管理制度,提高预算编制的完整性、准确性。虹桥商务区管委会已在2013年完整编制专项发展资金预算。上海中华职业教育社已将其他收入纳入2014预算编报范围。市卫生计生委已要求市卫监所自2014年起不再编报借用的16名工作人员的相关经费,由这些人员的编制所在单位统一编报。 2.对部分项目预算编制不合理的问题,有关部门进一步细化预算项目,加强项目支出预算的前期论证,科学合理地编制专项预算,并采取措施激活结存在预算单位的存量财政资金。市体育局结合训练需求规律,加强对训练专项预算的评审,进一步明确训练业务专项经费的具体预算内容和标准,努力提高预算编制的科学化水平。市质量技监局承诺,将在以后有计划地将历年下拨的专项资金结余纳入各预算,逐步消化历年结余资金。 3.对部分项目未严格按预算执行的问题,有关单位修订篇五:整改报告案例2014

三、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对审计发现的问题,湖南省局召开办公会议,通报总局审计决定,采取四项措施:一是省局向各被审计单位转发了审计决定,强调被审计单位要高度重视、认真讨论,制定整改措施,落实审计决定;二是对审计决定中指出的部分问题,省局已进行了直接督办,并责成对个别违规行为进行严肃处理;三是督促被审计单位整改,完善各项管理制度;四是充分利用审计结果,促进财务管理,省局将对审计中查出的有关问题在全省进行通报,并结合领导班子考核对审计情况进行讲评。

根据整改情况报告,对机关人均基本支出超规定标准和超比例留用预备费问题,湖南省局在编制2005年预算时已进行了纠正;对调剂的基建项目资金,已于2004年底用自筹资金进行了安排,按总局的预算批复落实到位;对能够及时清理的大部分往来款项已清理完毕,如杂志社借款、长沙市局暂存款、株洲市局和株洲县局暂存款等;违规银行账户已进行了清理,撤销了违规账户,对违规借用银行账户的经办人提出了严肃批评;对基建管理修改了相关制度,完善了政府采购程序,对随意追回投资违规行为在全省进行了通报批评;对办案经费的管理,在全省系统财务工作会议和稽查会议上进行了强调,对个别相关责任人进行了处理,同时,制定了相关制度,进行了账务调整等。

此外,对往来款项中“促产周转金”问题,因企业倒闭等原因,暂不能解决;对投资保证金等有关往来款项尚在清理之中;但对个人借款3.6万元尚未及时清理完毕。

财务工作整改报告

一、工会财务管理中出现的问题

我市工会所辖13个区县和3个开发区工会。近年来,各区、县工会在加强财务管理工作方面进行了一些有益的探索,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也存在一些问题,主要表现在:区、县财政划拨工会经费尚未全部到位;部分区、县工会财务预算管理粗放、预算约束不强、配套制度还不完善;乡镇、街道、社区及新建企业工会会计基础工作薄弱等。这些问题与市场经济形势下工会工作的发展不相适应,其弊端日渐凸显,亟待改善和加强。 (一)财政划拨工会经费不到位

目前在我市十三个区、县工会中,城三区及雁塔区工会财政划拨工会经费相对解决得较好,其他区、县或只解决区、县工会机关人员的工会经费或定额划拨经费,与足额划拨相差甚远,临潼区及3个开发区至今尚未解决。 (二)税务代收的覆盖面不够广

税务代收工会经费后,各区、县及开发区工会的建会率及工会经费收缴率与以往相比有了大幅度提高,但仍然存在经费收缴空白点。据调查显示,碑林区工会所属基层单位已成立工会的有4000多家,而缴经费的只有1600多家,不到40%;雁塔区工会所属基层单位已成立工会的有多家,而缴经费的单位只有600多家,也只达到30%。 (三)财务管理制度尚不完善,经费支出随意性较大

有的区、县多年来没有制订相关的财务制度,有的区、县财务制度制订的不全面、财务报销及审批制度不明确,尤其缺少预决算管理制度,直接导致了经费支出随意性大。决算情况表明,有的区、县工会

行政费、工会业务费超支达200%,有的经费支出不足预算的5%。有的开发区工会会计、出纳一人担任,不符合会计核算规定,财务管理基础薄弱。 (四)财务审批报销制度不够规范

有的区、县审批报销程序中没有会计人员审核,经办人直接让领导签字报销,待会计人员作账时发现问题,为时已晚。还有一些财务人员审核把关不严,存在白条报账及无效票据报账的现象。有的未严格执行现金管理规定,支出时超限额使用现金,发放物品未附发放明细单。 (五)乡镇、街道工会财务工作薄弱

我市区、县工会有181个乡镇、街道工会,单独建立工会账户的单位很少,总体上不足10%,工会独立管理经费的要求落实得不好。地税代收后,工会组织迅猛发展,但也存在集中建会、突击建会的情况。有的区、县工会审批工会组织不规范,2-3人就成立单独的工会委员会,有的将49个单位组成一个联合会,这些单位既不在一个地域,也无共同的行业特点,工会组织难以单独建立银行账户,也难以对工会财务进行有效的管理和监督。 (六)人员素质不高,会计基础工作薄弱

有些区、县工会财务人员不具备相应专业知识,业务水平低,人员变动频繁,同时又身兼多职。加之有的财务人员责任意识不强,存在会计核算不及时、科目使用不准确、凭证装订不规范等现象。有的单位未制订票据的管理、使用制度。收经费时每人一本收据,开出的收据无人监督和管理,有的长达数年票据和钱无法收回,同时还存在提前

开收据和票据丢失的现象。县级文化宫的财务人员很少参加业务培训,无法适应财务管理工作发展的需要。

二、原因及分析

(一)财政划拨工会经费的问题

地税代收后,各单位的经费收入主要分为三大块,即地税代收经费、财政划拨经费及自收经费。在财政划拨工会经费问题上,各区、县工会都不同程度地做了一些工作,但由于区、县财政比较困难,加之我们的协调沟通工作也不到位,导致财政划拨的工会经费不能全部到位。 (二)工会经费收缴率不高的问题

区、县及开发区工会认为地税代收后经费已经比原来多了,够花就行,认为税务局代收多少就收多少,收不上来也没有办法,催缴经费工作不到位。有些单位趁着税务局抓的不严,工会经费想交多少就交多少,有些单位甚至不向税务部门申报缴纳工会经费。地税代收工会经费的信息化、网络化工作未步入正轨,财务人员每次对代收信息进行手工分类及汇总,这样就很难及时掌握应缴未缴及未足额缴纳单位的信息,工作效率不高。 (三)财务管理基础薄弱的问题

一是多年来对如何管好、用好工会经费重视不够,没有制定相应的制度来确保工会经费的合理、有效使用;二是县级工会财务人员大多缺乏专业知识,加之培训工作未能跟上,因此,县、区工会财务工作不能适应形势发展的要求。 (四)乡镇街道一级工会财务管理问题

我市乡镇、街道工会工作范围广,肩负的任务重,人员编制少,非公企业多问题多。如工会经费开支由行政领导审批,工会经费无法正常保证,只能依靠区县工会的补助等,管理起来困难很大。

三、对策及建议

(一)采取有效措施,提高代收经费收缴率及财政划拨工会经费到位率 各区、县及开发区工会要克服地税一代收就万事大吉的思想,充分发挥收缴经费的主动作用,及时掌握基层单位的职工人数、工资总额情况。针对代收经费过程中存在的问题,采取与税务局联合下发催拨通知或与稽查局联合检查的方式,督促基层单位足额缴纳工会经费,逐步减少收缴经费的盲区。要采取有效措施,加大财政划拨工会经费工作力度,在调查研究,摸清底数的基础上,向同级党委和政府汇报,与同级财政部门进行协调,切实将财政统发工资的行政事业单位的工会经费纳入财政预算,力争全面实现行政事业单位计拨工会经费由财政统一划拨。

(二)加强领导,为财务人员履行职责创造条件 各单位领导要切实加强对财务工作的领导,认真研究解决经费收缴、财务管理、资金使用中的重点和难点问题;要对存在的问题,逐一检查,寻找差距,分析原因,制定措施,限期整改;要充分调动财务人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为财务人员依法按章履行职责创造条件。 (三)强化财务管理,建立健全工会各项财务制度 制度重在管理,管理重在规范。市总工会财务部已针对检查中存在的问题,制定了一系列强化区、县工会财务管理的工作制度。

第五篇:审计整改情况报告-审计整改情况报告 关于18审计整改工作情况的报告

审计整改情况报告-审计整改情况报告 关于2018审计整改工作情况

的报告

关于2016审计整改工作情况的报告

闵行区审计局局长王敏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我受区人民政府的委托,向区五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五次会议,作关于2016审计整改工作情况的报告。

今年8月6日,区五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三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2016区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根据区人大常委会提出的关

于进一步加大审计监督力度的审议意见,区政府及时作了部署,各相关单位积极采纳审计意见和建议,主要领导亲自抓,指导协调督办审计整改事宜,强化整改主体责任,注重从源头上分析问题产生的原因,尤其是反复出现、屡审屡犯的问题,不断规范财政财务收支行为,加强制度建设。各联席会议成员单位按分工负责、分类督办的原则,形成监督合力,抓好审计整改责任落实,强化对重大审计项目审计结果的跟踪检查和重点督查,注重审计结果的运用,强化责任追究,提高整改实效。

区审计局按照审计职责和区政府的要求,始终把审计整改作为重要工作,将审计整改情况的跟踪检查工作规范化、常态化,坚持将审计整改回执、审计跟踪回访、审计整改结果通报和公告、审计整改承诺、后续审计检查、审计结果执行情况专题调查等制度落实到位,在工作中做到日常审计监督与促进问题整改相结合、审计整改工作与

促进被审计单位建章立制相结合,切实提高审计整改质量和效果。

一、区本级预算执行审计整改情况

区财政局根据审计报告指出的有关问题,多次召开专题会议研究,明确牵头部门,将审计问题逐一分解、落实到科室;在整改过程中注重与延审审计发现问题的单位进行沟通,认真研究落实整改措施,规范管理,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关于对区本级各主管部门预算批复工作缺少监督、预算批复项目有遗漏的问题。区财政局一是进一步加强了部门预算批复的管理工作,督促区本级各主管部门以正式文件形式批复各所属单位的部门预算,并报区财政局备案。二是进一步完善了部门预算调整批复前的核对机制,对年中发生的预算调整项目指标做好审核及科室间的核对工作,确保下达的预算调整项目无遗漏。

关于区对镇、街道(莘庄工业区)转移支付中存在部分测算数据未及时更

新、个别计算数据设定不合理的问题。区财政局将进一步完善转移支付具体操作办法,及早启动转移支付因素数据征集工作,与相关职能部门加强沟通,更加科学合理的确定转移支付因素,并督促相关职能部门按时提供转移支付因素相关数据。

关于个别预算资金安排的使用单位发生变化区财政局未能及时调整的问题。区财政局将进一步加强与区发改委的沟通和对接,及时了解政府投资项目计划的变化事项,督促相关单位根据政府投资项目计划实际发生的变化,按照本区规定的程序及时申报调整预算,并经审批后严格执行。

关于个别部门预算指标再结转及年内预算指标未细化结转次年金额较大的问题。区财政局将在今后的工作中督促预算单位及时上报预算细化方案,同时进一步做好意见征询工作,优化操作流程,加强预算资金使用的全过程监督管理。

二、区级部门预算执行审计整改情况

关于部分专项资金使用与预算编制内容不一致的问题。区文广局针对部分专项资金子项目间调剂使用,造成一些子项目超预算的问题,修订完善了局《经费报销管理办法》,明确要求报销时应注明项目编码及项目明细,提高预算执行的准确率。同时,指导下属区群艺馆修订了《闵行区群众艺术馆财务管理制度》,强化制度约束力。区工商联加强了对本单位专项资金的管理,将严格按规定用途使用资金。区妇联、原区招管办及归口管理的区招投标中心将在今后工作中进一步加强专项经费的管理。区绿容局主要领导召集局财务部门及各业务科室召开专题整改会议,强调在完善内部控制制度的同时,对重要的经济事项资料都应建立档案,妥善保管的要求,保证会计核算信息真实、完整;对于涉及“虚增整治改造面积,多拨付补贴资金”的三个镇的万元补贴资金均已收回,

并于9月5日上缴区财政。同时区绿容局加强了部门预算的编制工作,在编制2016年、2016年“景观灯光电费”预算时,根据实际运行情况,将预算分别调减为188万元、100万元,以提高预算编制的准确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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