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黄河科技学院 河南 郑州 450063;2.小屯镇中心校,河南 汝州 467522)
摘要:创新创业教育是面向全体学生的综合性素质教育,它与专业教育相辅相成、相互促进,共同服务于培养具有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的高级专门人才这一目标。二者的融合是一种必然趋势,但不是一蹴而就的,还存在诸多障碍:①理念滞后,重视不够;②组织结构混乱,制度建设滞后;③师资薄弱;④适用教材匮乏;⑤教学模式和考核模式单一等。为促进二者的融合,应采取以下措施:①加强沟通,增进共识;②科学规划,完善体制;③加强师资队伍建设,培养和提高任课教师的创新创业意识和能力;④组织编写适用教材;⑤改革专业课教学模式和考核模式。
关键词:创新创业教育;专业课教学;融合
中图分类号:G717.38 文献标识码:Adoi:10.3969/j.issn.1672-2272.2017.18.015
*基金项目:河南省教育厅河南省大中专院校就业创业课题“创新创业教育与专业课教学融合的研究”(JYB2017127)
作者简介:罗国立(1973-),男,黄河科技学院国际学院讲师,管理学硕士,研究方向:教育管理和公共政策。
收稿日期:2017-08-08
深化高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鼓励大学生自主创业已经成为高等教育改革的风向标,是高等教育适应经济新常态、进行供给侧改革、实现内涵发展的新思路。然而,正如《关于深化高等学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的实施意见》中所指出的,当前高校创新创业教育实施中“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突出问题,……与专业教育结合不紧”。为了有效满足社会对创新型人才的需求,高校应将创新创业教育贯穿于人才培养全过程。专业教育是高等教育的一个基本特征,是我国高校教学的主体。创新创业教育只有融入专业课教学,才能真正称得上融入了人才培养的全过程。创新创业教育和专业课教学的融合是一种必然趋势,但不是一蹴而就的,要尽快发现和清除二者融合的障碍,找寻可行路径。
1创新创业教育与专业课教学融合的应然性和必要性
1.1目标上具有一致性
创新创业教育是面向全体学生的综合性素质教育,其核心在于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创业意识和创业能力,使他们成为高素质创新创业型人才。我国现阶段的高等教育是专业教育。高等教育法第五条规定,高等教育的任务是培养具有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的高级专门人才。专业课教学是高等教育的主要载体,是实现专业教育目标的基本途径,因而,专业课教学也必须服从和服务于培养具有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的高级专门人才这一根本目标。综上所述,创新创业教育和专业课教学在功能和本质上都是要培养有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的高级专门人才,这二者应该融合,从而相互促进、形成合力。
1.2二者相辅相成,相互促进
创新创业教育不同于社会上的以解决生存问题为目的的就业培训,也不是一种“企业家速成教育”,单靠“创业基础”公共必修课和几门创新性选修课,达不到应有的教学效果,亟待构建一个有效的课程体系,使其融入人才培养全过程。我国高等教育的性质决定了专业教育是高校教学的主体,不能随意删减专业课课时,创新创业教育不能脱离专业教育另起炉灶。然而,当前我国的专业教育存在一些弊端,不能有效满足社会对创新型人才的需求。创新创业教育适应了时代发展的要求,为高等教育的发展注入了活力,可以激发学生对于专业课教学的兴趣,并给学生提供应用专业知识进行创业实践的理论支撑,是专业教育的有力补充,为专业课教学改革指明了方向和提供了契机。另外,任何一个领域的创新和创业都需要一定的专业知识与专业技能支撑,离开了专业课教学,创新创业只能成为无本之木。它们之间这种相辅相成、相互促进的关系使我们无法也不能将二者割裂开来,而应将创新创业教育融入到专业课教学中去。只有这样,创新创业教育才算真正融入了高等教育人才培养全过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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